案件類別 | 債務人名稱 | 債務人統編 | 契約啟始日期 | 契約終止日期 | 抵押權人名稱 | 抵押權人統編 | 擔保債權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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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產抵押 | 久鋒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16454554 | 2023/06/21 | 2043/06/20 | 高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79854797 | 15,765,000 (新台幣)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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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工程 | 2025/01/14 | 屏東縣 | NT$300,000 | 貴公司於本縣長治鄉昌榮段1082-2、1082-6、1082-7等3筆地號土地辦理「廠房新建工程」,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2月3日前往旨揭工地現場稽查,該工程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施作,包括未設置工地標示牌、未設置定著於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未採行任何防制設施,造成車行揚塵情形、另於工地出入口未設置加壓沖洗設備,進行車輛於離開工區時輪胎清洗,導致泥沙外帶,污染鄰近道路路面及運送粉塵逸散性物料之車輛,未使用防塵網或(布)緊密覆蓋,累計缺失記點合計44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及第85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114-01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苓雅區林泉街三八巷九弄一號三樓 |
營建工程 | 2024/09/27 | 屏東縣 | NT$100,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8月28日前往旨揭工地現場稽查,該工程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施作,包括工地告示牌內容未完整標示工地資料、工地周界圍籬未涵蓋整個工區、車行路徑鋪設級配厚度不足及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及施工車輛於離開工地時未落實將輪胎清洗乾淨,導致泥沙外帶,造成道路路面色差情形,累計缺失扣點計16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及第85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113-09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苓雅區林泉街三八巷九弄一號三樓 |
一般廢棄物 | 2024/09/04 | 屏東縣 | NT$1,200 | 查久鋒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於本縣長治鄉昌榮段1082-2、1082-6、1082-7等三筆地號土地,本局於113年7月17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因於出入口未落實將車輛輪胎清洗乾淨,即離開工區,造成工區出入口附近道路污染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第63條之1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3-09001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高雄市苓雅區林泉街三八巷九弄一號三樓 |
水污染 | 2021/06/29 | 高雄市 | NT$14,000 | 本局派員於110年6月1日至貴公司「久鋒國際廠房增建工程(開發地號:高雄市仁武區善德段402地號等1筆)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即逕行施工;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報本局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30-110-06001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仁武區善德段四○二地號 |
一般廢棄物 | 2015/03/03 | 高雄市 | NT$1,5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04-03023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 高雄市苓雅區林泉街三八巷九弄一號三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