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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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污染 | 2024/04/10 | 高雄市 | NT$6,000 | 本局於113年3月10日0時18分派員前往高雄市楠梓區藍田西段98地號稽查,發現貴公司於管制時段使用灌漿車等動力機械進行連續壁施工作業,該行為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12年10月23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1205006200號公告事項四規定:「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22-113-040003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鼓山區馬卡道路三九八號一三樓 |
噪音污染 | 2019/12/03 | 高雄市 | NT$3,000 | 本局派員於108年10月17日23時32分前往高雄市鼓山區內惟段四小段26地號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正使用動力機具進行連續壁作業之妨礙安寧行為,且未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連續性或必要之工程,已違反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22-108-120002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 | 高雄市鼓山區馬卡道路三九八號一三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