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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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4/11/21 | 新北市 | NT$30,000 | 貴公司所屬廠區於現場清洗地面未妥善處理及採取必要之污染防治措施,於淡水河系水污染管制區,逕行在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棄置其他污染物(油品廢水)。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13-110019 | 違反水污染防制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5款、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蘆洲區長安街三八號三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