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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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宏洋 | 董事長 | 100.00% | 沛亨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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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18/01/25 | 新竹縣 | NT$100,000 | 貴公司於本縣新豐鄉鳳坑村坑子口571之1號地址運作毒性化學物質「甲基異丁酮」,本府環境保護局人員於106年11月22日至貴公司現場稽查,發現於生產製程上使用之黑色油墨,含有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甲基異丁酮成分含量5~10%W/W,現場尚有貯存甲基異丁酮0.4269公斤,經查貴公司並未申請且未領有「甲基異丁酮」核可文件,即自行運作毒性化學物質「甲基異丁酮」,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規定。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 | 34-107-010005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4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新豐鄉鳳坑村坑子口五七一之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