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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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俊瑋 | 董事長 | 2.03% | |
戴家珍 | 董事 | 45.24% | 必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蔣清明 | 董事 | 45.24% | 必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陳世洋 | 監察人 | 0.01%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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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3/08/22 | 新竹縣 | NT$60,000 | 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資料顯示,貴公司111年5月至112年4月間之其他電池製造程序(製程代碼:280019)產出之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301)廢棄物於112年4月申報產出量0.018公噸/月,已超出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之最大月產生量(0.01公噸/月),爰貴公司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2-08001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工業五路七號 |
移動污染 | 2021/10/22 | 新竹縣 | NT$6,0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4718-M6)於110年9月1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執行路邊攔檢,儀器測定黑煙不透光率2.5m-1,超出法規排放標準1.0m-1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21-110-10013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工業五路七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03/27 | 新竹縣 | NT$60,000 |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本局於106年7月勾稽貴公司(管制編號:J5905316)105年10月至106年04月份網路申報資料,本局於106年10月5日至現場稽查,經查發現其他電池製造程序(製程代碼:280019)產出之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301),於106年1月申報產生量為0.2385公噸/月,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數量為(0.01公噸/月),廢棄物數量增加逾百分之十,未辦理變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2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2項 | 40-107-03003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工業五路七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4/08/01 | 新竹縣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3-08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工業五路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