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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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恒(Jochen Christopher Buetzler) | 董事長 | 51.00% | 美商Linde Inc. |
Jeremy Rae Harris | 董事 | 51.00% | 美商Linde Inc. |
陳瑞隆 | 董事 | 33.00% | 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Mayur Agarwal | 監察人 | 0.00% |
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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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乙基碲(DETe)磊晶氣體源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 111/02/23 | 332800.0 | 是 |
用於MOCVD磊晶之二乙基碲(DETe)氣體採購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 107/12/19 | 256000.0 | 是 |
二乙基碲(DETe)氣體採購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 105/09/29 | 232000.0 | 是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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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5/01/04 | 苗栗縣 | NT$6,000 | 經查貴公司所屬頭份二廠000000非製造程序產出之塑膠混合物(D-0299, 112/10~113/9)及000004廢氣處理程序D-0899(112/11、112/12、113/5、113/7、113/8)及D-1099(112/11、112/12、113/7~113/9) 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本月貯存量。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3-12004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頭份市自強路二段二一七之一號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24/11/11 | 臺南市 | NT$100,000 | 本局於113年9月12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管制編號:D3XA0X08)稽查,發現貴公司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計畫書於111年06月21日備查,惟貴公司未依規定每2年檢討應變器材、偵測及警報設備之設置及操作計畫內容重新報請備查,顯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第39條第3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應變器材與偵測警報設備管理辦法」第6條第4項之規定。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9條第3項 | 34-113-110002 | 依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9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8條第5款暨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四項次11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頭份市自強路二段二一七之一號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22/09/28 | 苗栗縣 | NT$60,000 | 貴公司所屬頭份二廠分別於111年1月17日、2月8日、3月2日及4月4、7日自新加坡輸入毒性化學物質『三氟化硼』0.81、0.75、0.25、0.6、0.63、0.09公斤未申報運作紀錄。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 | 34-111-090003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頭份市自強路二段二一七之一號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22/07/06 | 苗栗縣 | NT$60,000 | 貴公司原提送環保署核備全國性第Y00061組中普氣體毒災聯防組織,於110年11月3日委託「建新運通股份有限公司」運送『二甲基甲醯胺』420公斤至貴公司所屬頭份二廠,該運送公司未列於原核定之全國聯防組織。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8條第2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聯防組織設立計畫作業辦法第4條第2項 | 34-111-070001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8條第2項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聯防組織設立計畫作業辦法第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1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頭份市自強路二段二一七之一號 |
固定空污 | 2017/08/10 | 苗栗縣 | NT$100,000 | 貴公司頭份二廠從事高壓氣體製造程序,106年6月29日下午6時35分經本府消防局通報貴公司頭份二廠氣體外洩,本府環境保護局於是日下午6時45分派員前往查察結果,貴公司頭份二廠因鋼瓶裝填作業不慎,導致矽甲烷氣體外洩並燃燒,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周界環境中,已違反空污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20-106-08000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頭份市自強路二段二一七之一號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16/12/03 | 苗栗縣 | NT$100,000 | 本府環保局於105年5月10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頭份二廠運作毒性化學物質『二甲基甲醯胺、磷化氫』102年運送及廠場未依規定每年辦理2場次毒化災無預警測試及1場整體演練、103年運送未依規定辦理2場次無預警測試。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0條第1項,毒性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作業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第5目,毒性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作業辦法第4條第1項第2款第4目 | 34-105-120001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0條第1項及毒性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作業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第5目、第4條第1項第2款第4目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4條第1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頭份市自強路二段二一七之一號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15/11/18 | 苗栗縣 | NT$60,000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第2項 | 34-104-110001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及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1項第1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頭份市自強路二段二一七之一號 |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15/04/01 | 苗栗縣 | NT$60,000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 | 34-104-030003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頭份市自強路二段二一七之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3/01/17 | 苗栗縣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2-01000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頭份市自強路二段二一七之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