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姚甯惠 | 董事 | 20.00% |
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
106年度污水處理廠廢棄污泥清除處理 | 國立交通大學 | 106/05/23 | 否 | |
106-107年度臺北機務段汙泥清運處理工作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106/05/09 | 718200.0 | 是 |
105年度臺北機務段污泥清運處理工作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105/02/02 | 319872.0 | 是 |
104年度污泥清運處理工作(複數決標)A組台北檢車段(含七堵機務段)、B組臺北機務段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103/11/18 | 284256.0 | 是 |
103年度污泥清運處理工作(複數決標)A組臺北檢車段(含七堵機務段)B組臺北機務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103/01/21 | 284160.0 | 是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移動污染 | 2025/04/02 | 新北市 | NT$500 | 車輛(車號:***-*L)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4004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及新北市政府112年2月17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120243787號公告事項二、(一)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三段一八五之一號一六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5/03/18 | 新北市 | NT$12,000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11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號),經查發現以下違規情形:(一)、 113年7月1日以所屬清運機具(車號:959-SL)載運瀚○實業有限公司產出之污泥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999)至廣○潔環保股份有限公司蘆竹廠(聯單編號:F070941311300001),惟查該車輛GPS軌跡與聯單不符。(二)、113年9月30日以所屬清運機具(車號:KER-6703)載運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樹林廠產出之無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至廣○潔環保股份有限公司蘆竹廠(聯單編號:F079526811300005),惟查該車輛GPS軌跡與聯單不符。(三)、所屬清運機具之週確認作業有聯單缺條碼之異常情形。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44-114-03001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九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三段一八五之一號一六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4/12/18 | 新北市 | NT$6,000 | 貴公司所有清除車輛(車號:***-SL)受託載運廢棄物時,應自廢棄物清運出事業廠後二日內連線確認聯單(聯單編號:F15A617611300002)不接受,並自確認不接受起一日內,請求該事業連線補正申報資料及再次連線確認聯單接受。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13-12003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環境部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三、(三)、5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三段一八五之一號一六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7/06/15 | 新北市 | NT$6,000 | 經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105年3月份至106年3月份營運紀錄申報情形,發現106年1月份營運紀錄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申報(106年3月2日完成申報)。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6-06002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三段一八五之一號一六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4/08/25 | 新北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44-103-08003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2年6月10日環署廢字第1020047198號「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十一(一)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新店區華中街二一巷一五號三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