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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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 | 2024/12/23 | 新北市 | NT$5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M-****)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3-12376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及新北市政府112年2月17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120243787號公告事項二、(一)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南投縣南投市平和里芳美路三九七號一樓 |
移動污染 | 2024/05/08 | 臺中市 | NT$500 | 翔順交通有限公司所有車號SN-945車輛於113年2月5日8時20分行經本局公告臺中港空氣品質維護區西碼頭,且未具一年內完成排煙檢驗合格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3-05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南投縣南投市平和里芳美路三九七號一樓 |
移動污染 | 2024/02/05 | 新竹縣 | NT$5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969-GT)於112年11月28日行經橫山鄉內灣村永豐橋頭時,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3-02001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南投縣南投市平和里芳美路三九七號一樓 |
一般廢棄物 | 2024/01/12 | 南投縣 | NT$60,000 | 。1.本案係警察局水里分駐所通報稽查案件,員警於水里鄉中山路、中正路口處攔查作業。2.本局人員於112年11月25日至水里分駐所。該分駐所攔查車輛(車號:KLC-5977),載運生雞糞,由斗六工業區附近養雞場載運至本縣。3○○無法提供隨車證明文件(廢棄物來源及處理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現場依法告發,並命其原車運回。4.本局人員現場稽查時已出示身份證明文件。。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1-113-01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 | 南投縣南投市平和里芳美路三九七號一樓 |
一般廢棄物 | 2022/06/30 | 南投縣 | NT$60,000 | 1.本局人員於111年4月1日20時15分會同名間分駐所員警至名間鄉員集路35-10號前查獲一輛「翔順交通有限公司」之43頓營業貨運曳引車,(983-M7,HL-353),該車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司機稱因車輛有故障,遂至南投修配廠維修,查司機提供「新北市建築工程剩餘土石方流向證明文件」,土石方來源為「新北市中原段506地號」,處理地點為「榮大土石方既有處理場所(新北縣芎林鄉新鳳段850地號)」,再查該車輛明顯與路線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本局予以告發,並命其原車運回土石方來源地點。2.現場致電通知新北市環保局,有關該車輛後續運回事宜,將請新北市環保局協助。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1-111-08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 | 南投縣南投市平和里芳美路三九七號一樓 |
移動污染 | 2015/10/30 | 宜蘭縣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 21-104-100044 | 一、依據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規定,排放空氣污染物超過排放標準者,大型車每次新臺幣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排放粒狀污染物經儀器測定超過排放標準(1993.07.01~1999.06.30出廠之黑煙(污染度)標準40%)未超過排放標準1.5倍者,每次新臺幣5,000元。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南投縣南投市平和里芳美路三九七號一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13/01/30 | 臺東縣 | NT$60,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1-102-01002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南投縣名間鄉竹圍村竹圍巷三四號 | |
移動污染 | 2010/09/17 | 南投縣 | NT$1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 21-099-09001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 | 南投縣名間鄉竹圍村竹圍巷三四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