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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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 2017/07/24 | 彰化縣 | NT$60,000 | 貴公司為領有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證號:103彰府環應回字第0085號),回收項目為廢塑膠容器類(不包括生質塑膠廢容器),惟稽查當時發現貴公司於廢水處理設施旁設有塑膠破碎設備且將破碎後之塑膠碎片以太空袋盛裝,由於破碎處理屬處理行為,現場並未領有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登記證,即進行破碎處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 45-106-07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埤頭鄉新庄村新庄路三四五巷四一號 |
移動污染 | 2011/01/26 | 彰化縣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 21-100-01004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暨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裁處。 | 彰化縣埤頭鄉新庄村新庄路三四五巷一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