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一般廢棄物 | 2021/08/10 | 臺南市 | NT$3,000 | 本局於110年7月2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裕敬五街127號對面(裕東段1187、1187-1等2筆地號)貴公司工地內電梯井,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10-080093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之規定裁處。 | 臺南市永康區龍潭里龍潭街七九之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0/10/23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所辦理鄭深池(北安路聖后宮籌備處)新建工程(位於:臺南市安南區州南段1098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營造業),經本局於109年9月7日至現場查核已有先行動工該新建工程,明顯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前即逕行自行新建。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9-100038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龍潭里龍潭街七九之一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20/06/18 | 臺南市 | NT$1,200 | 本局於109年6月2日前往吉屋營造有限公司位於安平區建平一街189巷100號旁工地稽查,經查現場未妥善維護環境,致使有砂土、煙蒂散佈周界路面污染情形,已影響環境衛生。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9-0606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 | 臺南市永康區龍潭里龍潭街七九之一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19/08/06 | 臺南市 | NT$3,000 | 本局於108年7月23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怡東路22號旁(光明段504、505地號)貴公司工地內1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 | 41-108-080065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1項次13之規定裁處。 | 臺南市永康區龍潭里龍潭街七九之一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18/07/23 | 臺南市 | NT$3,000 | 本局於107年7月12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南區萬年7街與萬年2街口(大山段140地號)貴公司工地內1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7-070219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規定裁處。 | 臺南市永康區龍潭里龍潭街七九之一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17/05/15 | 臺南市 | NT$3,000 | 本局於106年5月8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北區公園路139號(自強段250、248地號)吉屋營造有限公司工地內電梯井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6-050125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規定裁處。 | 臺南市永康區龍潭里龍潭街七九之一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16/10/07 | 臺南市 | NT$3,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5-100062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規定裁處。 | 臺南市永康區龍潭里龍潭街七九之一號 | |
| 一般廢棄物 | 2015/09/09 | 臺南市 | NT$3,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4-090075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規定裁處。 | 臺南市永康區龍潭里龍潭街七九之一號 | |
| 一般廢棄物 | 2014/12/25 | 臺南市 | NT$4,8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3-120074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之規定裁處。 | 臺南市永康區龍潭里龍潭街七九之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