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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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1/05/28 | 新北市 | NT$120,000 | 臺端從事非鐵金屬(鋅)模具鑄造作業中,現場生產設備VTR-65HC鑄壓機4台,每台生產量200公斤/批,總生產量為800公斤/批(已達每批500公斤以上),其馬力合計達22.05千瓦(約30馬力,已達2.25千瓦以上),且廠房使用面積約為175平方公尺(已達50平方公尺以上),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非鐵金屬製品鑄造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0-05002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 | 新北市蘆洲區永康街一巷二七號四樓 |
固定空污 | 2021/05/28 | 新北市 | NT$0 | 臺端從事非鐵金屬(鋅)模具鑄造作業中,現場生產設備VTR-65HC鑄壓機4台,每台生產量200公斤/批,總生產量為800公斤/批(已達每批500公斤以上),其馬力合計達22.05千瓦(約30馬力,已達2.25千瓦以上),且廠房使用面積約為175平方公尺(已達50平方公尺以上),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非鐵金屬製品鑄造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0-05003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規定裁處。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蘆洲區永康街一巷二七號四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