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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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 | 2018/01/05 | 臺南市 | NT$5,000 | 貴商號所有91年1月出廠的**-495號自用大貨車,於107年1月2日行經本市柳營區南106線柳科往柳營交流道方向,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路邊攔查排煙檢測,檢測結果黑煙達40%,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35%。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 | 21-107-01004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營區土庫里開元路二八三巷二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6/05/04 | 臺南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40-105-05001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醫療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2項、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營區土庫里開元路二八三巷二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