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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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1/07/22 | 新北市 | NT$100,000 | 本局派員前往本市泰山區大科里柯厝坑2號稽查,經查該址為臺端(即南閎工程行)所屬廠址,現場查獲該場燃燒木材及生活垃圾,而該場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無法有效收集處理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20-110-07005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後段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4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二路一段七八號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