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豐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5/02 , 01:3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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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林伯實
統一編號
20771954
成立日期
1977/11/29
資本額
229,5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229,500,000元
股票代號
電話
04-8525211
地址
彰化縣大村鄉福興村學府路77號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林伯實 董事長 0.65%
林伯豐 董事 8.89%
林伯淳 董事 7.84%
林嘉明 監察人 0.07%
營業項目
  • 高爾夫球場及練習場(931215)
  • 餐廳(561115)
  • 未分類其他食品、飲料及菸草製品零售(472999)
  • 菸酒零售(472913)
  • 公司歷程
    同地址公司
    員工人數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存款不足之退票事宜
    時間 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5 01-01 0萬 0萬
    2024 01-9 0萬 0萬
    2023 01-12 0~50萬 0萬
    2022 01-5 0萬 0萬
    2021 01-12 0~50萬 0萬
    商標
  • 滷肉飯店LOOBAH RESTAURANT設計字
  • Agri RESTAURANT AGRI
  • 圖形
  • 嘉卿Chua Ching
  • 西薩Siza
  • 台豐TAIFONG
  • TAIFONG GOLF CLUB 及設計圖
  • 信天高爾夫球場 ALBATROSS GOLF COURSE
  • 信天 ALBATROSS
  • 信天教堂 ALBATROSS CHURCH
  •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總數量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 給付買賣價金
    2018
  •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事業廢棄物 2019/07/09 彰化縣 NT$6,000 貴公司設籍於本縣大村鄉福興村學府路77號從事總公司資本總額達新臺幣二千五百萬元以上之連鎖速食店或餐館業(含其分店及加盟店),係屬環保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案依環保署「申報資料勾稽專案(EP1080203)」,本局108年4月18日於IWR&MS系統勾稽貴公司107年3月至108年3月間申報資料,發現貴公司370001廢水處理程序及560001餐飲服務作業程序,於107年10月至108年3月申報D-0902無機性污泥、R-0106廚餘產出量扣除聯單量不符合貯存量及107年3、4、8、9月申報R-1702廢食用油產出量扣除聯單量不符合貯存量,案經本局於108年5月23日現場稽查屬實。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40-108-070004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彰化縣大村鄉福興村學府路七七號
    水污染 2019/03/19 彰化縣 NT$10,000 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且未遵行本府107年12月18日府授環水字第1070449325號書函附裁處書(字號:30-107-120029)所命限期改善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30-108-030023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彰化縣大村鄉福興村學府路七七號
    水污染 2018/12/09 彰化縣 NT$10,000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30-107-120029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彰化縣大村鄉福興村學府路七七號
    水污染 2017/07/07 彰化縣 NT$10,000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30-106-070022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彰化縣大村鄉福興村學府路七七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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