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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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污染 | 2024/07/01 | 彰化縣 | NT$3,000 | 本案係違反噪音管制法限期改善複查案件,稽查時營業中,於原量測位置進行低頻噪音量測,測得低頻均能音量為39.0分貝,背景低頻噪音為31.0分貝,修正後音量為38.3分貝,未符合營業場所第三類管制區日間時段低頻噪音管制標準37分貝之規定。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22-113-070001 | 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 彰化縣彰化市延平里延平路五一九號 |
噪音污染 | 2024/04/09 | 彰化縣 | NT$3,000 | 本案係違反噪音管制法限期改善複查案件,稽查時營業中,於原量測位置進行低頻噪音量測,測得低頻均能音量為39.4分貝,因營業中無法停止運轉,無法量測背景音量,故不予扣除背景音量修正,仍以39.4分貝計,未符合營業場所第三類管制區日間時段低頻噪音管制標準37分貝之規定。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22-113-040002 | 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 彰化縣彰化市延平里延平路五一九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4/03/25 | 彰化縣 | NT$6,000 | 貴餐館於本縣彰化市延平路519號從事餐飲業,經查於自有停車場旁空地放置廚餘桶,惟未於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標示明顯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 | 40-113-03003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彰化市延平里延平路五一九號 |
噪音污染 | 2024/01/11 | 彰化縣 | NT$6,000 | 本案係違反噪音管制法限期改善複查案件,稽查時營業中,於原量測位置進行低頻噪音量測,測得低頻均能音量為41.8分貝,因營業中無法停止運轉,無法量測背景音量,故不予扣除背景音量修正,仍以41.8分貝計,未符合營業場所第三類管制區日間時段低頻噪音管制標準37分貝之規定。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22-113-010018 | 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彰化市延平里延平路五一九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