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一般廢棄物 | 2022/10/05 | 高雄市 | NT$1,200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11-10008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 高雄市路竹區大仁路四三一之二一號一樓 |
移動污染 | 2019/10/15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商號所有96年6月出廠(第4期車)的3576-**號自用小貨車,於108年7月16日行經本市永康區中正北路與和平東路路口,本局派員於該路段上目視稽查判煙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08年9月9日前到檢,又因故申請並經本局同意展延檢測期限至108年9月24日在案,該車輛於108年9月17日至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仁武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54%,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95年10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之間排放標準為3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 21-108-10007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2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路竹區大仁路四三一之二一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