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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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19/06/12 | 高雄市 | NT$84,000 | 貴公司從事金屬基本工業,經本局於108年3月29日派員稽查廢(污)水排放情形,經取樣化驗結果:鋅12.7 mg/L(標準限值為5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08-06001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路竹區後鄉里順安路二九五號 |
水污染 | 2019/04/26 | 高雄市 | NT$60,000 | 貴公司係領有廢(污)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許可字號:高市府環水簡排字第00819-03號),案經本局108年4月16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貴公司廢水處理設施新增2座高濃度原水貯槽且有貯存廢水,並已連接至原水槽(T01-01),前述情事與貴公司所領廢(污)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不符,即未依許可核准登記之收集、處理單元、流程運作等行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8-04002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路竹區後鄉里順安路二九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