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空污 |
2024/12/23 |
新竹市 |
NT$100,000 |
未依許可證登記事項進行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0-113-11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市東區研發二路一六、一八、二○號 |
固定空污 |
2021/07/14 |
新竹市 |
NT$200,000 |
未依規於專責人員離職事實發生後15日內,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並由設置之代理人代理。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
20-110-07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9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市東區研發二路一六、一八、二○號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20/11/24 |
新竹市 |
NT$100,000 |
貴公司「氯」109年4、5月運作總量逾公告之大量運作基準(50公斤),且未經申請登記而擅自運作。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 |
34-109-110001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8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市東區研發二路一六、一八、二○號 |
固定空污 |
2020/04/16 |
新竹市 |
NT$100,000 |
未依許可內容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9-04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市東區研發二路一六、一八、二○號 |
水污染 |
2019/12/02 |
新竹市 |
NT$1,500,000 |
污泥未妥善處置。 |
水污染防治法第8條 |
30-108-12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市東區研發二路一六、一八、二○號 |
水污染 |
2019/07/23 |
新竹市 |
NT$35,000 |
未依規完成廢(污)水專責人員設置及專責人員未依規完成到職訓練。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9條第4項,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2條第3項 |
30-108-07000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及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9條第4項、第12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市東區研發二路一六、一八、二○號 |
水污染 |
2019/05/10 |
新竹市 |
NT$429,000 |
污泥未妥善處理。 |
水污染防治法第8條 |
30-108-05000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市東區研發二路一六、一八、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9/05/02 |
新竹市 |
NT$6,000 |
事業廢棄物未依規定貯存、清除處理。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8-05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市東區研發二路一八號 |
水污染 |
2018/12/03 |
新竹市 |
NT$44,000 |
廢水處理設施與許可登載事項不符。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30-107-12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市東區研發二路一六、一八、二○號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18/11/15 |
新竹市 |
NT$100,000 |
抽查貴公司氯、磷化氫、三氟化硼及1,2-二氯乙烯107年8月運作紀錄表,惟現場無法提供相關申報及紀錄。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1項 |
34-107-110001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4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市東區研發二路一八號 |
固定空污 |
2018/11/15 |
新竹市 |
NT$100,000 |
本局於107年8月28日派員至該公司稽查,並委託三普環境分析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該公司吸附設備(A003)揮發性有機物處理效能驗證,檢測結果吸附設備(A003)兩小時平均值之入口端濃度為124ppm及排放管道(P004)出口端濃度為87ppm,防制設備之處理效率為12.5%,與該公司固定污染源積體電路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竹科環空操證字第OS013-12號)登載吸附設備(A003)揮發性有機物處理效率應大於57%不符。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7-11000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市東區研發二路一六、一八、二○號 |
水污染 |
2018/11/06 |
新竹市 |
NT$12,000 |
專責人員離職後未於期限內書面函報主管機關。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 |
30-107-11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及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市東區研發二路一六、一八、二○號 |
水污染 |
2018/11/06 |
新竹市 |
NT$16,000 |
未依規設置專責人員及代理人。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9條 |
30-107-11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及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9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市東區研發二路一六、一八、二○號 |
水污染 |
2018/09/10 |
新竹市 |
NT$21,000 |
未依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內容運作。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 |
30-107-09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第5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市東區研發二路一六、一八、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09/10 |
新竹市 |
NT$6,000 |
未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 |
40-107-09000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6條、第10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市東區研發二路一六、一八、二○號 |
水污染 |
2018/09/07 |
新竹市 |
NT$351,000 |
污泥未妥善處理。 |
水污染防治法第8條 |
30-107-09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市東區研發二路一六、一八、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8/06/04 |
新竹市 |
NT$100,000 |
本市環境保護局於107年3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查察,稽查結果發現106年原物料四乙羥基矽TEOS年使用量為40.44公斤,與貴公司固定污染源積體電路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竹科環空操證字第OS013-12號)核定該原物料最大年使用量24公斤不符。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7-05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市東區研發二路一六、一八、二○號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18/01/17 |
新竹市 |
NT$200,000 |
氯及磷化氫運作總量逾公告之大量運作基準(50公斤),且未經申請登記而擅自運作。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 |
34-107-010001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4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市東區研發二路一八號 |
水污染 |
2017/03/23 |
新竹市 |
NT$70,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6-03000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市東區研發二路一六、一八、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4/10/21 |
新竹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3-10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市東區研發二路一六、一八、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