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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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祖菴 | 董事長 | 56.39% | 聯華氣體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林弘毅 | 副董事長 | 56.39% | 聯華氣體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苗豐盛 | 董事 | 56.39% | 聯華氣體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苗華山 | 董事 | 56.39% | 聯華氣體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歐文 | 董事 | 56.39% | 聯華氣體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唐靜洲 | 董事 | 56.39% | 聯華氣體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焦佑鈞 | 董事 | 4.04% | 新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王志強 | 監察人 | 0.00% | |
白澤龍 | 監察人 | 0.00% |
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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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奈米中心大宗氣體(GN2、LN2、LO2、H2)採購(開口式契約) | 國立交通大學 | 105/12/13 | 否 | |
106~108年新竹奈米元件廠大宗氣體(GN2、LO2、H2)採購 |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奈米元件實驗室 | 105/11/29 | 36500310.0 | 是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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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2/04/20 | 臺南市 | NT$10,000 | 貴公司樹谷工廠從事化工業,屬應設置廢(污)水處理乙級專責人員製程,本局於111年3月2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樹谷工廠專責人員李○○已於111年2月11日離職,貴公司樹谷工廠未於事實發生後15日內以書面報請直轄市主管機關備查。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 | 30-111-04000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規定,依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1項、本法第48條第3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市東區科學園區力行四路三號 |
營建工程 | 2015/07/10 | 臺南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23-104-070003 | 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暨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5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市東區科學園區力行四路三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