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菱精密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8/03 , 02: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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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大戸秀
統一編號
22101811
成立日期
2000/02/23
資本額
580,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580,000,000元
股票代號
電話
地址
臺中市梧棲區草湳里經一路12號
營業項目
  • 其他化學原材料製造(181099)
  • 農、林、漁、礦、食品、紡織等技術指導(760912)
  • 其他商品批發經紀(451099)
  • 公司歷程
  • 資本額變更為580,000,000
    2025/06/12
  • 實收資本額變更為580,000,000
    2025/06/12
  • 公司負責人變更為大戸秀
    2022/07/01
  • 公司負責人變更為石川宏道
    2018/04/03
  • 公司負責人變更為丸山岳人
    2014/07/01
  • 公司地址變更為臺中市梧棲區草湳里經一路12號
    2011/10/03
  • 公司負責人變更為芹澤裕一
    2011/07/01
  • 同地址公司
    員工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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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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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5 01-04 600~700萬 50~100萬
    2024 01-12 >1000萬 100~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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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臺中市_生產中 2
    總數量 2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固定空污 2025/04/29 臺中市 NT$100,000 本局於114年2月12日14時整派員至貴公司位於臺中市梧棲區廠區稽查,現場為化學製品製造業,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貴公司新增原料,然操作許可證尚未辦理異動完成,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 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20-114-040033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規定裁處如下: 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裁處罰鍰。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中市梧棲區草湳里經一路一二號
    水污染 2025/04/28 臺中市 NT$10,000 本局於114年2月12日14時整派員至貴公司位於臺中市梧棲區廠區稽查,現場為化學製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貴公司新增原料,然許可證尚未辦理變更完成,未依登記事項運作,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規定。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30-114-040021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規定裁處如下: 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3項規定裁處罰鍰。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中市梧棲區草湳里經一路一二號
    水污染 2019/09/12 臺中市 NT$11,000 貴公司於本市梧棲區港加段0112、0111地號2筆土地施作巨菱精密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實驗室大樓新建工程建築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4月26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30-108-090059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中市梧棲區經一路一二號
    事業廢棄物 2016/09/20 臺中市 NT$60,000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40-105-090015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中市梧棲區經一路一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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