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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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19/07/26 | 高雄市 | NT$6,000 | 本局108年4月25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管理及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廢鑄砂(R-1201)、感應電爐爐碴(石)(R-1204)107年3月至107年9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且107年10月至108年2月未申報原料使用量、產品及廢棄物產出量,及未申報廢棄物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8-0701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永芳里萬丹路三四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