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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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 | 2024/12/06 | 臺中市 | NT$500 | 建榮造漆廠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Q8-550車輛於113年10月9日9時7分行經本局公告臺中港空氣品質維護區中突堤出口,且未具一年內完成排煙檢驗合格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3-12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工十路八之一號 |
移動污染 | 2024/06/13 | 桃園市 | NT$500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567-RG、自用大貨車)於113年5月6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3-06031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工十路八之一號 |
固定空污 | 2021/01/12 | 臺中市 | NT$100,000 | 查貴公司領有油漆化學製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832-01號),本局於109年8月27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惟發現下列違規事項:(一)貴公司於109年4月10日執行定檢 (粒狀污染物、揮發性有機物),於109年5月15日完成申報;109年4月9日定檢 (甲苯、二甲苯、異丙醇、丙酮),於109年5月15日完成申報;107年4月2日執行定檢 (粒狀污染物、揮發性有機物、甲苯、二甲苯、異丙醇、丙酮),於107年5月11日完成申報;106年4月12日執行定檢 (粒狀污染物、揮發性有機物、甲苯、二甲苯、異丙醇、丙酮),於106年5月15日完成申報,上述定期檢測未於定檢後30日內完成申報。(二)108年4月9日執行定檢(丙酮),於108年11月22日申報,惟截至查核時(8月27日)仍未完成申報手續,另108年4月8日(甲苯、二甲苯、異丙醇)測項申報有誤,檢測日期應為109年4月9日。(三) 109年4月9日定檢(甲苯、二甲苯、異丙醇、丙酮),經本局109年5月21日通知補正,惟截至查核時仍未完成補正,未符合補正期間不得超過30日之規定。(四)綜上所述,違規事項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 20-110-01001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3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工十路八之一號 |
固定空污 | 2021/01/12 | 臺中市 | NT$100,000 | 查貴公司領有油漆化學製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832-01號),本局於109年8月27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惟發現貴公司未依許可證核定內容落實每日記錄(原物料每日紀錄表、製程與防制設備操作檢點紀錄表),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20-110-01002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工十路八之一號 |
移動污染 | 2017/10/19 | 桃園市 | NT$5,000 | 貴公司車輛(車號:Q8-550)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7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6-10005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工十路八之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