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廢棄物 |
2024/12/10 |
臺中市 |
NT$6,000 |
貴公司從事化學材料製造作業,經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辦理申報流向勾稽作業(勾稽區間:112年11月至113年5月),貴公司112年11月申報「無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貯存8.96公噸、112年12月申報產出8.96公噸、112年12月申報貯存8.96公噸、112年12月申報清運聯單8.96公噸、113年1月申報產出11.39公噸、113年1月申報貯存11.39公噸、113年1月申報清運聯單11.39公噸、113年2月申報產出15.46公噸、113年2月申報貯存24.82公噸、113年2月申報清運聯單15.46公噸、113年3月申報產出9.36公噸、113年3月申報貯存21.72公噸、113年3月申報清運聯單9.36公噸、113年4月申報產出12.37公噸、113年4月申報貯存17.63公噸、113年4月申報清運聯單12.37公噸、113年5月申報產出10.83公噸、113年5月申報貯存10.83公噸、113年5月申報清運聯單10.83公噸。貴公司112年11月至113年5月間廢棄物申報質量不平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3-12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南屯區寶山里工業區二十四路二號、二十五路一號 |
固定空污 |
2022/03/29 |
臺中市 |
NT$100,000 |
查貴公司係從事化學製品製造業,苯胺製造程序(M08)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9月10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督察時製程運作中,惟檢視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廢氣流量計監測數值超出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核定操作範圍上限10%,顯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
20-111-03004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另案內違規事項,貴公司已依限提送改善相關證明文件,書面認定改善完成。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南屯區寶山里工業區二十四路二號、二十五路一號 |
固定空污 |
2022/03/29 |
臺中市 |
NT$100,000 |
查貴公司係從事化學製品製造業,苯胺製造程序(M08)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9月10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督察時製程運作中,惟檢視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廢氣流量計監測數值超出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核定操作範圍上限10%,顯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
20-111-03004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另案內違規事項,貴公司已依限提送改善相關證明文件,書面認定改善完成。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南屯區寶山里工業區二十四路二號、二十五路一號 |
固定空污 |
2022/03/02 |
臺中市 |
NT$100,000 |
查貴公司苯胺製造程序(M02)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本局於110年8月16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查核作業,查核時前端污染源部分運作中, A016脈動式袋式集塵器壓差計讀值;A015洗滌塔廢氣流量計讀值,皆超過許可容許限值。綜上,貴公司顯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
20-111-03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另案內違規事項,貴公司已依限提送改善相關證明文件,書面認定改善完成。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南屯區寶山里工業區二十四路二號、二十五路一號 |
固定空污 |
2022/01/03 |
臺中市 |
NT$100,000 |
查本局於110年8月16日派員至現場執行稽查作業,查核時發現貴公司廢水處理設施頂部未完全封蓋,且有破損以致於無法維持氣密狀態,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6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6條第1項 |
20-111-01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6條第1項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南屯區寶山里工業區二十四路二號、二十五路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01/02 |
臺中市 |
NT$6,000 |
本局派員前往貴公司勘查,查獲貴公司清洗設備之廢液未妥善貯存致溢出污染周遭環境。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40-109-01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南屯區寶山里工業區二十四路二號、二十五路一號 |
固定空污 |
2018/09/21 |
臺中市 |
NT$100,000 |
查貴公司領有M02苯胺製造程序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521-02號),本局於107年7月19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時,查獲M02苯胺製造程序106年混和二甲苯用量為253.544公噸,超出許可核定量10%(核定量144公噸/年),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 |
20-107-090018 |
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並依同法第56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南屯區寶山里工業區二十四路二號、二十五路一號 |
固定空污 |
2018/09/21 |
臺中市 |
NT$100,000 |
查貴公司領有M08苯胺製造程序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143-01號),本局於107年7月19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時,查獲M08苯胺製造程序106年混和二甲苯用量為187.578公噸,超出許可核定量10%(核定量120公噸/年),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 |
20-107-090019 |
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並依同法第56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南屯區寶山里工業區二十四路二號、二十五路一號 |
固定空污 |
2015/07/15 |
臺中市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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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4-07005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同法第56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南屯區寶山里工業區二十四路二號、二十五路一號 |
固定空污 |
2013/12/02 |
臺中市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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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2-12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同法第56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南屯區寶山里工業區二十四路二號、二十五路一號 |
固定空污 |
2013/05/31 |
臺中市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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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 |
20-102-05003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南屯區寶山里工業區二十四路二號、二十五路一號 |
固定空污 |
2010/07/30 |
臺中市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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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099-07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款裁處。 |
臺中市南屯區寶山里工業區二十四路二號、二十五路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