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大鑄造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7/11 , 12:1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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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何燦東
統一編號
22237628
成立日期
1986/08/08
資本額
12,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12,000,000元
股票代號
電話
04-26352912
地址
臺中市沙鹿區斗潭路八號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何燦東 董事長 26.00%
何清瑤 董事 8.33%
何英右 董事 25.00%
何采蓉 監察人 25.00%
營業項目
  • 鑄鐵件鑄造(241212)
  • 鑄鋼件鑄造(241213)
  • 公司歷程
    同地址公司
    員工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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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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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5 01-3 0萬 0萬
    2024 01-9 0萬 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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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標
  • 福大
  •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臺中市_生產中 1
    總數量 1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 返還價金
    2017
  • 確定訴訟費用額
    2017
  • 空氣污染防制法
    2012
  •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固定空污 2019/04/22 臺中市 NT$100,000 本局於108年3月27日10時07分派員前往該公司稽查,現場查獲該公司廠房內造模機(E012)、混練機(E026)、輸送帶(E027~E029)、暫存桶(E030)及固體、液體混合設備(E031),未有設備相關保養紀錄,另查核防制設備參數,其中振動式袋式集塵器A001及A003壓差計管線斷裂無法判讀數值,A004壓差5mm-H2O(許可核定值:50~150mm-H2O)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登載內容不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20-108-040021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中市沙鹿區斗抵里斗潭路八號
    固定空污 2017/09/11 臺中市 NT$200,000 本局於106年7月14日派員至貴公司(地址:臺中市沙鹿區斗潭路8號)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灰鐵鑄造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388-01號),查核時現場製程運作中,依據操作許可證核定內容,防制設備振動式袋式集塵器(A001)壓降操作值應為50~150mmH2O,惟現場查核壓差計操作值為25~30mmH2O,另現場製程新增1台未操作珠擊機(後接增設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及金屬表面防鏽處理,上述情事皆與許可證核定內容不一致,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20-106-090009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同法第56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中市沙鹿區斗抵里斗潭路八號
    固定空污 2017/09/07 臺中市 NT$100,000 本局於105年7月14日派員至貴公司查核,查獲貴公司現場有數項缺失,未符合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及第6條第2款、第3款規定,缺失如下:(一)M01製程廢鑄砂堆置場(X006)以防風牆為防制措施,惟未設置防溢座,記缺失4點。(二)廠內舖設AC、RC路面,惟逸散性粒狀污染物散佈於廠內,有明顯路面色差,記缺失4點。(三)出入口舖設AC路面,惟出入口及其延伸十公尺有明顯車輛帶出之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記缺失4點。綜上,本次合計12點缺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20-106-090007 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6條第2款第3款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同法第56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中市沙鹿區斗抵里斗潭路八號
    固定空污 2017/02/02 臺中市 NT$100,000 查貴公司灰鐵鑄造程序(M01)取得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本局於105年12月26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現場M01製程之誘導爐正常運作中,惟其後端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未正常運作,顯未依其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20-106-020002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同法第56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中市沙鹿區斗抵里斗潭路八號
    固定空污 2011/11/09 臺中市 NT$300,000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20-100-110002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裁處,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以及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中市沙鹿區斗抵里斗潭路八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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