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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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19/01/14 | 臺中市 | NT$400,000 | 本局於107年10月2日15時8分派員會同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人員及貴公司人員於排放管道進行異味污染物檢測,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5,50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1,000),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8-01001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梧棲區中央路一段三五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8/08/07 | 臺中市 | NT$200,000 | 貴公司於107年5月16日14時10分經本局於排放管道進行異味污染物檢測,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5,50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7-08000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6條第1項及第2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 | 臺中市梧棲區中央路一段三五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7/08/29 | 臺中市 | NT$100,000 | 本局於106年6月9日派員至貴公司(地址:臺中市梧棲區興農里中央路一段352號)執行稽查作業,現場查核運作中,現場製程原料(塑膠粒或回收料)經押出機押出後抽絲、冷卻、造粒後即為成品,其押出機之廢氣經收集至洗滌塔處理後,由排放管道排放,另依貴公司所提供原物料報表,其105年塑膠粒產量為3631.658公噸/年(許可公告總設計產量或實際產量達1000公噸/年以上),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許可公告應取得設置、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惟貴公司未依規定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前述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6-08005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暨同法第57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梧棲區中央路一段三五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