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類別 | 債務人名稱 | 債務人統編 | 契約啟始日期 | 契約終止日期 | 抵押權人名稱 | 抵押權人統編 | 擔保債權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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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產抵押 | 新鈺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22357854 | 2012/05/23 | 2023/05/22 |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05052322 | 7,900,000 (新台幣)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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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17/04/26 | 嘉義縣 | NT$6,000 | 本局於106年3月16日派員稽查,經查貴公司嘉義分公司於106年1月24日產出一批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D-1504)10.91公噸,委由「泓璟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清除至「日友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彰濱資源回收處理廠」處理(聯單單號Q690740010600004),另查該批廢棄物於106年3月5日處理完成(自106年1月24至106年3月5日止,計41日)已逾35日,惟貴公司嘉義分公司未依規定函報本局備查,依「廢棄物清理法」之相關規定,指定公告事業於廢棄物清運後35日內,應主動連線查詢清除、處理、再利用情形(廢棄物輸出境外處理除外)。若該批事業廢棄物尚未清除、處理、再利用作業完畢,應主動追查其流向並向事業廢棄物產源所在地主管機關報備,本案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104.01.13.修正)」第4點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6-04000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三六○號六樓 |
事業廢棄物 | 2014/08/22 | 嘉義縣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3-08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一三六號三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14/08/22 | 嘉義縣 | NT$6,000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 40-103-080009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第6條第1項第4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一三六號三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