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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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18/01/10 | 嘉義縣 | NT$60,000 | 貴公司未派專責人員回訓亦未向調訓單位請假,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規定,「專業技術管理人員之資格、訓練、核發、撤銷或廢止合格證書、設置等級、人數、執行業務、代理、變更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將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12款規定,處以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 | 34-106-120001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1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民雄鄉北斗村成功街四五之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