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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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5/01/16 | 臺南市 | NT$100,000 | 貴公司(管制編號: R10A0746)領有本局核發之鋅製品鑄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南市環空操證字第D0891-01號),經本局於113年11月7日派員稽查,查核貴公司M01製程振動式袋式集塵器(A001)集塵器壓降儀表,發現儀表指針疑似未變動,因此先敲擊儀表周圍,指針仍未有移動之跡象,才撥動儀表旁管線,因而發現管線下方連接處斷裂之情形,發現當下馬上請該廠代表確認,並請對方協助拍攝照片這段時間,儀表指針未因管線分離而產生數值變動,仍停留在27cmH2O,壓降儀表故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 20-114-01001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及其附表一、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一街三八巷一九號 |
水污染 | 2019/01/19 | 臺南市 | NT$144,000 | 貴公司從事金屬基本工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1月1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離型劑溶液貯存設備未完全密閉,導致離型劑疏漏至廠內排水溝,再滲至廠外大排,其未採取防範,緊急應變措施,且未在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未通知當地主管機關。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30-108-01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1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暨附表三及附表八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一街三八巷一九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06/11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係基本金屬製品製造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4月16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資本額1億5仟萬元整,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之事業,惟貴公司未依規定辦理而有營運情形。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7-06002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一街三八巷一九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06/11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係基本金屬製品製造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4月16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廢潤滑油、廢鋅渣及廢鎂渣等廢棄物由供應廠商回收,惟未依規定簽訂廢棄物清除處理契約。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40-107-06002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一街三八巷一九號 |
水污染 | 2018/06/06 | 臺南市 | NT$30,000 | 貴公司從事金屬基本工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4月1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廠房後方有廢潤滑油棄置至廠內排水溝再流入廠外地面水體水污染管制區(二仁溪)。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07-06000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第1項暨附表五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忠義路一街三八巷一九號 |
移動污染 | 2014/09/18 | 嘉義市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 21-103-09006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一街三八巷一九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