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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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4/03/08 | 臺中市 | NT$153,000 | 1.貴公司所屬二廠於本市太平區建國里鵬儀路296巷2弄2、6號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751-08號),經本局於113年1月30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於放流口採驗水質結果,鎳檢測值:0.981mg/L(限值:0.7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請貴公司於113年3月21日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項目須包含鎳)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停業之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3-03000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建國里鵬儀路二四六號一樓 |
水污染 | 2021/11/24 | 臺中市 | NT$60,000 | 1.貴公司所屬二廠於本市太平區建國里鵬儀路296巷2弄2、6號從事電鍍業,督察時於該廠大門左側發現設有3個廢水地下槽體及2個廢水地面桶槽,查地下槽體1抽往抽水站1(T01-01)、地下槽體2、3抽往調勻槽(T01-06)、地面桶槽1抽往抽水站1(T01-01)、地面桶槽2抽往減廢製程(M02),查前述廢水地下槽體及廢水地面桶槽為許可未登載之槽體及桶槽,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貴公司於110年7月7日依上開號函檢附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經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按次處罰通知限期改善或補正執行準則」第6條第3項規定,「其他經主管機關記載足以認定已完成改善、補正之證明文件。」,爰此,審視貴公司檢附之恢復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照片及檢附申報完成資料一份,經本局110年7月23日水污染稽查紀錄結果相符且完成補正資料改善,本局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10-11001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建國里鵬儀路二九六巷二弄二、六號 |
水污染 | 2019/11/04 | 臺中市 | NT$10,000 | 貴公司(二廠)於本市太平區建國里鵬儀路296巷2弄2號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751-05號),經查已符合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事業,惟貴公司(二廠)未於105年11月19日前依規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代理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貴公司(二廠)已於107年1月24日提送申請資料並經本局核備在案,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 30-108-11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建國里鵬儀路二九六巷二弄二、六號 |
水污染 | 2018/05/17 | 臺中市 | NT$75,00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7-05002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鵬儀路二四六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18/05/04 | 臺中市 | NT$600,000 | 查貴公司(二廠)領有金屬電鍍處理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本局於107年3月16日派員至貴公司(二廠)執行P101排放管道六價鉻稽查檢測,檢測結果六價鉻測值為866ng/Nm3,不符合排放標準500ng/Nm3,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7-05001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建國里鵬儀路二四六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17/07/04 | 臺中市 | NT$450,000 | 查貴公司(二廠)領有金屬電鍍處理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本局於106年4月26日派員至貴公司(二廠)執行排放管道六價鉻稽查檢測,檢測結果六價鉻測值為3,230ng/Nm3,不符合排放標準500ng/Nm3,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6-07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之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建國里鵬儀路二四六號一樓 |
水污染 | 2017/05/04 | 臺中市 | NT$99,000 | 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6-05000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鵬儀路二四六號一樓 |
水污染 | 2017/05/04 | 臺中市 | NT$780,00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6-05000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鵬儀路二四六號一樓 |
水污染 | 2014/02/11 | 臺中市 | NT$11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3-02001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鵬儀路二四六號一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13/03/01 | 臺中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1-102-03285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鵬儀路二四六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