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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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4/12/03 | 臺南市 | NT$320,000 | 本局於113年9月24日執行官田區固定源許可製程稽查,發現貴公司從事塑膠製品製程,原物料(PET塑膠)使用量分別為110年3264.989公噸、111年3446.384公噸及112年2264.302公噸,使用量達一千公噸/年以上,貴製程屬環保部公告塑膠製品製造業及其他具有下列製造程序之行業第8批第2類,需申請固定設置/操作許可證之行業別,貴公司未領有操作證逕行操作,違反空污法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 20-113-12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及其附表一、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官田區二鎮里力行街八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