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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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5/02/25 | 臺南市 | NT$90,000 | 貴公司從事醱酵業,經本局於114年1月17日派員稽查,現場查核貴公司違規事項如下:一、廢水處理單元T01-05至T01-07中段1三通至T01-06,T01-06至T01-07中段1三通至T01-05;有T01-09至T01-03濾液流向溝渠;T01-02及T01-03現場目視長度相同,許可長度分別為2.8公尺及1.9公尺。其水質、水量及流向未登載於排放許可證,與許可不符。二、現場放流水表讀數63660,前一天水表紀錄63586,當日排放水量達74公噸,超過許可原核准之每日排放最大量(54公噸)。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 | 30-114-02002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化區知義里新和庄一○之一號 |
移動污染 | 2022/06/21 | 臺南市 | NT$6,000 | 本案於111年6月1日在本市安南區台江大道二段1300號旁執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85年4月出廠(第2期車)的UP-8*12號自用小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5.2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排放標準為1.6m-1。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 21-111-06001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2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化區知義里新和庄一○之一號 |
水污染 | 2022/06/08 | 臺南市 | NT$60,000 | 貴公司從事醱酵業,本局111年4月20日派員稽查,天氣晴朗無雨,發現貴公司新增一製程(製麴→下池→醱酵→熟成醬油醪→壓榨)產生之作業廢(污)水排入廠房外收集溝渠逕流至抽水站2(T01-3),經查未依許可文件登載內容事項操作。且其水質、水量及流向未登載於排放許可證,與許可不符。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11-06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化區知義里新和庄一○之一號 |
營建工程 | 2016/05/13 | 臺南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 | 23-105-05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暨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第6條第2款規定,本府依同法第55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化區知義里新和庄一○之一號 | |
移動污染 | 2010/12/02 | 臺南市 | NT$3,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 21-099-12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34條之規定,並依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1裁處。 | 臺南市新化區知義里新和庄一○之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