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廢棄物 |
2024/08/16 |
臺南市 |
NT$6,000 |
本局於113年4月29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112年4月至113年3月220008塑膠日用品製造程序R-0201廢塑膠僅申報收受貯存,未依規定申報收受聯單及營運紀錄。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3-080029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義林路二五○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3/06/21 |
臺南市 |
NT$12,000 |
本局於111年10月27日至貴公司進行易燃性事業廢棄物現場查核,勾稽貴公司申報資料,發現未依規定申報每月原料R-0201廢塑膠之收受聯單、收受貯存及營運紀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本局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罰鍰,並限期貴公司於112年4月30日前改善完成。本局於112年5月19日前往貴公司複查,查其原料R-0201廢塑膠申報資料發現申報量自111年10月至112年3月均為零,惟現場有放置R-0201廢塑膠數包,顯未依規定確實申報,認定貴公司尚未完成改善。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40-112-06004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義林路二五○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3/06/13 |
臺南市 |
NT$12,000 |
本局於110年6月15日執行火災後現場稽查,經查貴公司為本局核准之廢塑膠再利用機構(管制編號:R10A0726、機構地址: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義林路250號),火災地為臺南市仁德區文賢里三甲子81-1號(臺南市仁德區車路墘段545地號)廠房,稽查時由胡○○陪同,貴公司表示該廠房係承租來貯存原料廢塑膠(R-0201)及成品(再生粒、塑膠製日用品),惟貴公司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檢核)申請廠外貯存廢塑膠(R-0201),逕自堆置廢塑膠(R-0201)於臺南市仁德區文賢里三甲子81-1號(臺南市仁德區車路墘段545地號)廠房,致使發生火災污染環境。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2-060022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義林路二五○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3/03/28 |
臺南市 |
NT$6,000 |
本局於111年10月27日至貴公司進行易燃性事業廢棄物現場查核,經查其原料R-0201廢塑膠存放於廠區配置圖中之成品區及再生粒料貯存區,與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廠區配置圖不符。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2-030037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義林路二五○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3/03/28 |
臺南市 |
NT$6,000 |
本局於111年10月27日至貴公司進行易燃性事業廢棄物現場查核,勾稽貴公司申報資料,發現未依規定申報每月原料R-0201廢塑膠之收受聯單、收受貯存及營運紀錄。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2-030038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義林路二五○號 |
固定空污 |
2021/07/27 |
臺南市 |
NT$120,000 |
本局於110年6月25日派員稽查,於本市仁德區三甲一街353號(仁德區車路墘段544地號),發現貴公司倉庫因管理不當產生自燃現象並造成火災事故,現場未裝置異味污染物或有毒氣體收集及處理設備,周界外明顯聞有塑膠燃燒產生惡臭異味。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8條第1款 |
20-110-07002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8條第1款規定,依同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附表一項次十七及附表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義林路二五○號 |
移動污染 |
2020/01/21 |
臺南市 |
NT$5,000 |
貴公司所有86年3月出廠(第2期車)的168-UG號自用大貨車,於108年9月3日行經本市仁德區勝利路和義林南路交叉口,本局派員於該路段上目視稽查判煙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08年11月20日前到檢,又因故申請並經本局同意展延檢測期限至109年1月3日在案,該車輛於109年1月3日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喜樹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4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4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21-109-01006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義林路二五○號 |
移動污染 |
2018/02/09 |
臺南市 |
NT$3,000 |
貴公司所有88年6月出廠的**-5196號自用小貨車,於106年11月24日行經本市永康區太子路往國道一號北向高速便道旁,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該路段上目視稽查判煙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府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規定通知107年1月8日前到檢,又因故申請並經本府同意展延檢測期限至107年2月8日在案,該車輛於107年2月5日至本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喜樹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50%,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4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 |
21-107-02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8條裁處。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義林路二五○號 |
移動污染 |
2013/10/08 |
臺南市 |
NT$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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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
21-102-10009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8條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義林路二五○號 |
移動污染 |
2011/01/12 |
嘉義市 |
NT$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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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
21-100-01004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並依同法第68條及交通工具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5條、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規定裁處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義林路二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