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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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1/07/21 | 桃園市 | NT$160,000 |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印染整理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操證字第H6254-00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0年5月5日至貴廠進行查核,稽查時現場污染源刷毛作業區(E004)運作中,現場刷毛作業區共有20台,惟操作許可證僅核定14台,貴廠未依照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0-07002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茶專一街一二四號 |
固定空污 | 2021/07/21 | 桃園市 | NT$120,000 |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印染整理程序(M01)」證號:H6254-00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5月5日派員至貴廠執行排放管道之稽查檢測作業,受測污染源為熱媒鍋爐(E101),現場污染源正常運作,受測排放管道編號為P101,受測空氣污染物為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稽查檢測結果:P101硫氧化物檢測濃度為68ppm,不符合「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所訂定硫氧化物排放管道標準50ppm之規定,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10-07002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茶專一街一二四號 |
固定空污 | 2021/04/19 | 桃園市 | NT$100,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現場作業中,廠內製程設備熱定型機(E001)廢氣應密閉收集接至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1)處理,惟該管線洩漏致部分廢氣未經處理排放至大氣,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0-04001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茶專一街一二四號 |
水污染 | 2017/07/12 | 桃園市 | NT$30,000 | 貴公司二廠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1)之洗滌液未循環使用,逕行接管排放至廠內雨水溝並續流污染承受水體(鶯歌溪)。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06-07001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茶專一街一二四號 |
固定空污 | 2016/03/30 | 桃園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5-03001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茶專一街一二四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