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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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錦當 | 董事 | 12.50% |
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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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火座(未表處)乙項 | 國防部軍備局中山科學研究院 | 102/03/22 | 306000.0 | 是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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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3/02/16 | 新北市 | NT$320,000 | 貴公司從事鋁金屬壓鑄作業,製程使用鋁錠為原料,經熔解爐進行壓鑄成型,經查廠內熔解爐之總設計容量或總實際處理量為500公斤/批以上,且廠房面積大於50平方公尺以上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達2.25千瓦以上,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非鐵金屬製品鑄造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2-02002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規定裁處。 | 新北市八里區仁愛路二○五號 |
固定空污 | 2023/02/16 | 新北市 | NT$0 | 貴公司從事鋁金屬壓鑄作業,製程使用鋁錠為原料,經熔解爐進行壓鑄成型,經查廠內熔解爐之總設計容量或總實際處理量為500公斤/批以上,且廠房面積大於50平方公尺以上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達2.25千瓦以上,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非鐵金屬製品鑄造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2-02002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八里區仁愛路二○五號 |
固定空污 | 2020/07/07 | 新北市 | NT$100,000 | 貴公司進行非鐵金屬製品鑄造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行設置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9-07001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規定裁處。 | 新北市八里區仁愛路二○五號 |
固定空污 | 2020/07/07 | 新北市 | NT$0 | 貴公司進行非鐵金屬製造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逕行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9-07001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八里區仁愛路二○五號 |
水污染 | 2020/07/07 | 新北市 | NT$10,000 | 貴公司設置地面上之油槽,貯存燃料油(重油)約200公升,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貯油場,惟未於四周設置防溢堤。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9-07001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八里區仁愛路二○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