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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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18/04/10 | 屏東縣 | NT$200,000 | 貴公司從事鋼鐵鑄造生產作業,已取得鋼鑄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03月08日派員督察,貴公司製程操作中,防治設備運作中,惟督察時未依操作許可證內容規定每日記錄袋式集塵器之壓降,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依同法第56條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防治法應處罰鍰額度裁處罰鍰新台幣20萬元整,並限期於107年4月30日內改善完成。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7-04000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屏東市清溪里建國路三三二巷三七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04/10 | 屏東縣 | NT$6,000 | 查貴公司從事鋼鐵鑄造生產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03月08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空污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產出集塵灰及廢濾袋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7-04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屏東市清溪里建國路三三二巷三七號 |
固定空污 | 2017/09/13 | 屏東縣 | NT$100,000 | 106年8月16日派員督察,該公司主要從事鋼鐵鑄造作業,領有貴府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污染源為鋼鑄造程序,屏府環空操證字第T0571-04號,有效期限為111年4月5日),依許可內容每日應記錄高週波爐操作溫度、袋式集塵器壓降及保養、檢查情形,惟督察時,僅記錄到106年6月5日,之後未再記錄,其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6-09000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屏東市清溪里建國路三三二巷三七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6/12/29 | 屏東縣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5-12001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屏東市清溪里建國路三三二巷三七號 | |
水污染 | 2016/01/30 | 屏東縣 | NT$16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5-01001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第6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屏東市清溪里建國路三三二巷三七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6/01/29 | 屏東縣 | NT$6,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 40-105-01000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屏東市清溪里建國路三三二巷三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