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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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英敏 | 董事 | 10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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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1/12/09 | 桃園市 | NT$600,000 | 稽查時作業中,查製程區設置油炸鍋,廠內油炸作業流程如下:原料(青豌豆、蠶豆)>油炸作業>調味加工>烘培調理>包裝加工>成品出貨,貴廠係屬從事食品油炸作業程序,廠房面積大於 50平方公尺以上(貴廠廠房面積995.48平方公尺)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達2.25千瓦(貴廠生產設備用電87.5千瓦),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二批第二類「食品製造/處理程序」,惟貴廠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 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0-12000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龍潭區三水里五鄰大北坑街一段二一八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1/12/09 | 桃園市 | NT$6,000 | 經查貴廠係屬食品製造業,資本額達新臺幣250萬元以上(貴廠資本額600萬元),且有從事將農、林、漁、牧業產品處理成食品後產生廢食用油之情形,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廠未於營運前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0-12001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龍潭區三水里五鄰大北坑街一段二一八號 |
移動污染 | 2019/08/01 | 新北市 | NT$1,5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經本局通知後,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21-108-08000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規定裁處。 | 桃園市龍潭區三水里大北坑街一段二一六號 |
營建工程 | 2017/08/17 | 桃園市 | NT$100,000 | (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 (2)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3)工地出入口:未設置防制措施 |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106-080008 | 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第10條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龍潭區三水里大北坑街一段二一六號 |
一般廢棄物 | 2015/09/08 | 桃園市 | NT$1,2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4-09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桃園市龍潭區三水里大北坑街一段二一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