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
燙金箔(銀色50mm*2km)20000捲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林口印刷廠 | 102/12/18 | 否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事業廢棄物 | 2021/05/05 | 臺中市 | NT$6,000 | 貴公司從事塑膠製品製造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110年3月3日執行督察結果,貴公司產出之廢塑膠混合物及廢鐵桶等事業廢棄物,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0-05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二十八路四○六號 |
固定空污 | 2017/10/13 | 臺中市 | NT$100,000 | 本局於106年8月15日派員至貴公司(地址:臺中市南屯區協和里工業區28路406號)執行稽查作業,查核時現場正常操作中,核對貴公司401表並確認各物料物質安全資料表(SDS),其廠內105年度有機溶劑使用量總計為105.612公噸/年,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貴公司未依規定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前述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20-106-10001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暨同法第57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二十八路四○六號 |
固定空污 | 2017/03/16 | 臺中市 | NT$100,000 | 本局於106年2月16日於貴公司執行稽查,查核時污染源運作中,惟該廠A003吸附設備管道與設備間因密封墊老化未密合,無法維持其吸附設備正常運作,導致空氣污染物未有效收集,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06-03001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之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二十八路四○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