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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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18/12/19 | 臺中市 | NT$10,000 | 貴單位於本市南屯區寶文段611-4等1筆地號施作哈伯精密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單位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5年1月18日業已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之必要。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30-107-12002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工業二十路七七號 |
一般廢棄物 | 2018/10/24 | 臺中市 | NT$6,000 | 從事整修作業產生之事業廢棄物(裝潢廢棄物)貯存設施未設有防止雨水流入或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1-107-10053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工業二十路七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