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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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慰芬 | 董事長 | 0.00% | |
葉丞凱 | 董事 | 0.00% | |
姜明君 | 董事 | 71.29% | 安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岳惟精 | 董事 | 71.29% | 安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李明珊 | 董事 | 71.29% | 安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潘燕民 | 監察人 | 0.00% |
案件類別 | 債務人名稱 | 債務人統編 | 契約啟始日期 | 契約終止日期 | 抵押權人名稱 | 抵押權人統編 | 擔保債權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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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產抵押 | 互力精密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 23167570 | 2020/05/15 | 2027/05/15 |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港分行 | 03036306 | 6,560,000 (新台幣)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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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2/05/19 | 新竹縣 | NT$12,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月○○日至貴公司稽查,經查貴公司委託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之業者清除處理廢矽橡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40-111-05001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湖口鄉鳳凰村光復北路七八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2/05/19 | 新竹縣 | NT$6,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月○○日至貴公司稽查,貴公司未依規定上網申報廢矽橡膠實際產生、貯存及清除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1-05001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湖口鄉鳳凰村光復北路七八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2/05/19 | 新竹縣 | NT$18,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月○○日至貴公司稽查,貴公司未於廢矽橡膠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之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委託清除廢矽橡膠至機構外,未記錄清除廢棄物之車輛車號、處理機構及保留所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處置證明,且清除前未先與受託清除者、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或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5條第1項、第43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40-111-05001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5條第1項、第4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湖口鄉鳳凰村光復北路七八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10/27 | 新竹縣 | NT$6,000 | 本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5月23日至貴公司湖口廠(管制編號:J5995187,工廠登記編號:23167570,廠址:新竹縣湖口鄉光復北路78號)督察時發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情形如下:(一)執行督察時會同貴公司同仁說明確曾於107年11月間將販售至市場已過期回收之廢矽膠交予佺立企業有限公司清除數量29.4公噸。貴公司生產矽橡膠產品有效期約為1年,出售予量販店後倘過有效期會回收至廠內,查廠內現約11,000公斤,又查貴公司曾於108年3月22日亦申請報廢過期之廢矽橡膠,並提有報廢品清運處理報告書交由廢棄物甲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除,顯貴公司瞭解生產之廢矽橡膠過期硬化後為廢棄物。金錢流為貴公司付予該清除機構每公斤10元。(二)又貴公司說明產品每支售價約40元,交由佺立企業有限公司係以公斤計價2元,貴公司將出售已過期回收回廠之廢矽膠事業廢棄物,交由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之業者清理,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40-109-10001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湖口鄉鳳凰村光復北路七八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3/08/08 | 新竹縣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2-08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湖口鄉鳳凰村光復北路七八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3/08/08 | 新竹縣 | NT$6,000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2-080009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湖口鄉鳳凰村光復北路七八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