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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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志峰 | 董事 | 18.39% |
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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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帽(未表處)等2項 | 國防部軍備局中山科學研究院 | 102/11/27 | 否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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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1/07/22 | 桃園市 | NT$120,000 | 查貴廠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製程係以非鐵金屬為原料,從事各種金屬製品(如鋁、銅、鉛、鋅、鎂等)之熔解或鑄造作業,並設有8座熱熔爐(稽查時6座熔爐作業中),再查4座熔爐設計容量為300公斤/批、2座熔爐設計容量為200公斤/批,總設計容量合計已逾500公斤/批,且廠房面積161.34平方公尺(大於50平方公尺)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為345.19千瓦(大於2.25千瓦),已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類非鐵金屬製品鑄造程序,惟貴廠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0-07002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大華里頂湖二街六五巷一五弄一一號一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1/07/22 | 桃園市 | NT$1,200 | 案經本局派員至貴廠稽查,查獲貴廠作業使用之油性離型劑未妥善收集滲漏廠房地面造成油漬殘留,續由貴廠清洗廠房地面時,油漬隨清洗地面之污水由既設排水管排至廠外溝渠,造成水溝有油漬污染情形。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0-110-07006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桃園市龜山區大華里頂湖二街六五巷一五弄一一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