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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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 | 2018/03/21 | 臺南市 | NT$5,000 | 貴公司所有104年2月出廠(第5期車)的369-**號自用大貨車,於107年3月1日行經本市南區中華西路一段27號旁,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路邊攔查排煙檢測,檢測結果黑煙達0.8m-1,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101年1月1日以後排放標準為0.6m-1。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 | 21-107-03002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萬巒鄉佳和村佳興路八三之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