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類別 | 債務人名稱 | 債務人統編 | 契約啟始日期 | 契約終止日期 | 抵押權人名稱 | 抵押權人統編 | 擔保債權金額 |
---|---|---|---|---|---|---|---|
動產抵押 | 羅德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3184326 | 2019/07/23 | 2029/07/22 |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新竹分公司 | 03705903 | 4,900,000 (新台幣) |
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
新竹市焚化再生粒料資源循環補助計畫—再利用於水泥製品試驗 | 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 112/12/19 | 9455588.0 | 是 |
103年度新竹縣頭前溪流域生態治理區域管理維護工作 |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 103/05/15 | 2795100.0 | 是 |
工業區地下管線滲漏調查與管理計畫 | 經濟部工業局 | 102/12/04 | 2430000.0 | 是 |
工業區地下管線滲漏調查與管理計畫 | 經濟部工業局 | 101/12/26 | 3569500.0 | 是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事業廢棄物 | 2023/10/18 | 苗栗縣 | NT$12,000 | 1.查該公司苗栗廠網路申報資料,廢陶瓷(R-0403) 111年11月再利用198.68公噸,112年2月再利用412.1公噸,對於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日期、事業名稱、剩餘廢棄物之處置、再利用製程用電量,查現場操作未作成紀錄及未依規定於網路正確申報廢陶瓷再利用情形。2.另查111年7月至112年7月期間,水泥製品製造程序之原料砂石及卜特蘭水泥使用量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許可核准量百分之十以上(砂石500.2公噸/月、卜特蘭水泥400.15公噸/月),依照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規定: 「…未致廢棄物性質改變或數量增加逾百分之十者,應於事實發生後十五日內,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異動」,惟該廠未依上開規定報請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9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0條 | 40-112-10002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9條、第20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市北區光華二街七二巷三八之一五號一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2/08/22 | 苗栗縣 | NT$12,000 | 查貴公司所屬苗栗廠111年1月10日收受榮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柳營廠(聯單編號:R92A065911100002、R92A065911100003)產出之廢磚(R-00402),貴廠再利用完成時間已逾30日。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1-08001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市北區光華二街七二巷三八之一五號一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1/07/23 | 苗栗縣 | NT$12,000 | 經查貴公司苗栗廠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40-110-07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市北區光華二街七二巷三八之一五號一樓 |
事業廢棄物 | 2019/11/11 | 苗栗縣 | NT$12,000 | 現場廢棄物貯存地點未依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標示之地點存放。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8-11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市北區光華二街七二巷三八之一五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19/05/20 | 苗栗縣 | NT$100,000 | 該公司苗栗廠領有水泥製品製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本局於108年4月10日派員至該廠進行逸散源法規符合度查核作業,缺失(記點)項目為堆置區未採行防制措施(10點)、輸送設施未採行防制措施(10點)、下料口於作業期間未灑水(4點)及車行路徑路面有色差(4點),違規項目記點共計28點,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0-108-05000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市北區光華二街七二巷三八之一五號一樓 |
事業廢棄物 | 2018/11/09 | 苗栗縣 | NT$12,000 | 1.所屬苗栗廠廢棄物貯存地點未依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地號存放。2.所屬苗栗廠廢棄物貯存區廢棄物逕行露天堆置,未設有防制設施(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等)。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 | 40-107-11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市北區光華二街七二巷三八之一五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17/02/09 | 苗栗縣 | NT$100,000 | 貴公司苗栗廠從事水泥製品製造生產作業,原料砂及水泥經混拌及高壓製磚後即為成品,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第七批水泥製品製造程序之管制範疇,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5年12月8日派員至貴公司苗栗廠稽查,發現貴公司苗栗廠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且未向本府環境保護局申請試車計畫核准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污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20-106-01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龍井區中華路一段九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