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展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5/02 , 12:0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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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吳文忠
統一編號
23215968
成立日期
1989/03/20
資本額
20,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20,000,000元
股票代號
電話
03-3288333
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64之1號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吳文忠 董事長 13.75%
吳三玉 董事 2.48%
蔡錫全 董事 30.00%
吳陳碧花 監察人 29.50%
營業項目
  • 棉混紡梭織布製造(112112)
  • 公司歷程
    同地址公司
    員工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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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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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存款不足之退票事宜
    時間 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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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5 01-01 0萬 0萬
    2024 01-9 0萬 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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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桃園市_生產中 1
    總數量 1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 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2000
  • 除權判決
    2005
  •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固定空污 2020/06/10 桃園市 NT$100,000 (一)依據「空氣污染突發事故緊急應變措施計畫及警告通知作業辦法」第2條第1項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之公私場所,其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所記載製程、儲槽之原(物)料及產品種類,使用附表所列空氣污染突發事故管制物質,應擬訂空氣污染突發事故緊急應變措施計畫(以下簡稱空污事故措施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後切實執行。(二)另依同辦法第10條規定,本辦法發布前既存之固定污染源符合第2條第1項規定者,公私場所至遲應於本辦法發布日起6個月內,依本辦法規定,完成空污事故措施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查本府業於109年4月20日府環空字第1090090181號函(諒達),限期貴公司於109年5月15日17時前完成補正空污事故措施計畫之申請,惟貴公司於期限屆滿前仍未提出申請,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3項規定。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3項 20-109-060023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8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桃園市龜山區樂善里文明路六四之一號
    固定空污 2019/11/29 桃園市 NT$200,000 該廠領有聚氨基甲酸酯(PU)合成皮製造程序-PU皮製造程序(M01)操證字第H5779-01號,現場查核時污染源塗佈機(E101)運作中,原物料為油性膠料,以FID量測揮發性有機物濃度1000~10,000ppm,惟其防制設備廢氣焚化爐A102未開啟,廢氣導由排放管道P102排放,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20-108-110039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桃園市龜山區樂善里文明路六四之一號
    固定空污 2017/11/23 桃園市 NT$100,000 該公司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聚氨基甲酸酯(PU)合成皮製造程序(M01),證號:操證字第H5777-00號」,許可證有效期限自105年3月22日起至110年3月21日止。惟該公司屬「聚氨基甲酸脂合成皮業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下稱PU業排放標準)管制對象,依PU業排放標準第6條規定,需每年進行二甲基甲醯胺濃度檢測,該公司自105年3月23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依「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3款規定,應於106年3月前後一個月份期間內進行檢測,惟該公司未依法進行檢測及申報,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20-106-110025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桃園市龜山區樂善里文明路六四之一號
    固定空污 2017/07/17 桃園市 NT$200,000 該公司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聚氨基甲酸酯(PU)合成皮製造程序(M01),操證字第H5779-00號」。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6年6月27日查核,稽查時污染源塗佈機(E101)及烘乾機(E102)運作中,惟吸脫附設備(A101)未開啟,防制設備應運作而未運作,違反空污法第23條相關規定。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20-106-070029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桃園市龜山區樂善里文明路六四之一號
    固定空污 2016/07/06 桃園市 NT$100,000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20-105-070005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第56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桃園市龜山區樂善里文明路六四之一號
    事業廢棄物 2011/10/07 桃園市 NT$6,000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40-100-100019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桃園市龜山區樂善里文明路六四之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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