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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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1/03/08 | 桃園市 | NT$6,000 | 廢尼龍膜、鋁箔膜、PE膜及前項材質複合廢料均委託民盈企業社清除,惟未委託合格處理機構處理。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40-110-03001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獅四路八號1、2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1/03/08 | 桃園市 | NT$6,000 | 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五)印刷業,惟未向主管機關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逕行營運。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0-03001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獅四路八號1、2樓 |
固定空污 | 2017/06/03 | 桃園市 | NT$100,000 | 1.今日為主動例行稽查。2.查新禾彩藝公司從事凹版印刷行業,主要生產包裝材料、(含電子包裝),現場稽查時,污染有7色印刷機1台、貼合機1台及製袋機7台、裁切機3台。現場污染操作中。另查現場有使用油墨、硬化劑及機溶劑乙酸乙酯。3.查該公司106年1月及2月有機溶劑購買發票,統計有機溶劑油墨使用量為12.012公噸,應為凹版印刷作業程序(第四批),其應屬環保署公告1-8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現場未取得操作許可證而逕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污法第24條規定,依法告發。4.現場告知廠方人員未取得許可證之前,不得進行操作,並會同廠方人員拍照存證。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6-06000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獅四路八號1、2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