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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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4/05/08 | 臺中市 | NT$30,000 | 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經本局於113年4月10日派員前往查核結果,貯留許可文件T01-1沉砂池pH測值7.5(許可登載範圍:9~10)、化學需氧量測值89,000mg/L(許可登載最大值:9,890mg/L)、鎘測值1.86mg/L(許可登載最大值:0.02mg/L)、總鉻測值88.7mg/L(許可登載最大值:1.5mg/L)、銅測值5.3mg/L(許可登載最大值:1.5mg/L)、鉛測值0.982mg/L(許可登載最大值:0.5mg/L)、鎳測值14.9mg/L(許可登載最大值:0.7mg/L)、鋅測值44.8mg/L(許可登載最大值:3.5mg/L)、氨氮測值60.5mg/L(許可登載最大值:60mg/L),上述明顯與許可登載內容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30-113-05000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太平里永成路九九巷一號 |
水污染 | 2024/04/22 | 臺中市 | NT$77,500 | 本局於113年2月19日18時52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場內作業廢水截流溝疏漏造成廢水排出污染周界溝渠水體,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30-113-04001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太平里永成路九九巷一號 |
水污染 | 2020/12/22 | 臺中市 | NT$30,000 | 1.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太平里永成路99巷1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749-05號),經本局於109年10月22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現場人員於廢水處理設施採驗水質結果如下:回收貯槽(T01-7)懸浮固體測值23,400mg/L(許可操作限值:30) 、化學需氧量測值6,440mg/L(許可操作限值:100)、鎘測值0.037mg/L(許可操作限值:0.02)、總鉻測值3.10mg/L(許可操作限值:1.5)、鎳測值2.50mg/L(許可操作限值:0.7)、鋅測值6.28mg/L(許可操作限值:3.5)及以管線由沉砂池(T01-1)抽取廢水直接進入沉澱池(T01-5)。上述明顯與許可登載內容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規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請貴公司限期於110年1月4日前提出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變更申請文件或檢具依原許可登記事項運作等證明文件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者,將依法按次處罰。(請注意時效)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30-109-12001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太平里永成路九九巷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