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5/02 , 01: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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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黃振錫
統一編號
23340706
成立日期
1989/08/29
資本額
90,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90,000,000元
股票代號
電話
07-8112555
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漁港東三路22號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黃振錫 董事長 5.00%
簡明基 董事 5.00%
陳杉和 董事 2.00%
蔡孟君 董事 2.50%
簡彥宇 董事 3.00%
邱文生 董事 7.00%
黃敬淳 監察人 4.00%
營業項目
  • 脫水水產品製造(082012)
  • 公司歷程
  • 公司地址變更為高雄市前鎮區漁港東三路22號
    2025/02/03
  • 資本額變更為90,000,000
    2020/07/13
  • 資本額變更為50,000,000
    2013/08/15
  • 員工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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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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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存款不足之退票事宜
    時間 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5 01-02 0萬 50~100萬
    2024 01-12 300~400萬 300~4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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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標
  • 魷太郎 YOTARON
  • 魷賀家YO HA KA設計字
  • 魷太郎
  • 珍福食品 JEAN FU FOODS
  • 珍好 JEAN-HAO(彩)
  • 珍好
  • 魷饌家
  • JEAN FU JF 設計圖(彩)
  • 珍福食品 JEAN FU JF 設計圖(彩)
  • 中川
  • 專利
  • 魷魚肉紙之製造方法及其產品
  • 魷魚肉紙之製造方法及其產品
  • 工廠
    地區 數量
    高雄市_生產中 1
    總數量 1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 返還擔保金
    2014
  • 確定訴訟費用
    2015
  • 給付職業災害補償金 等
    2010
  • 限期命起訴
    2008
  • 給付職業災害補償金等
    2012
  •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2023/06/30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7款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事業廢棄物 2022/01/19 高雄市 NT$6,000 查貴公司貯存區存有一桶廢油混合物(D-1799),惟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依規定辦理(廢清書未登載產出D-1799)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40-111-010073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前鎮區明孝里漁港中二路五九號
    事業廢棄物 2022/01/19 高雄市 NT$36,000 貴公司清理廢油混合物未與業者簽訂合約且未留有紀錄,清除前未先與受託清除者、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亦未記錄清除廢棄物之車輛車號、清除機構、清除人、處理機構及保留所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處置證明,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第1項、第43條第1項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 40-111-010074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第43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前鎮區明孝里漁港中二路五九號
    水污染 2020/05/01 高雄市 NT$60,000 本局派員於108年9月19日至貴公司進行「108-109年度高雄市水污染源稽查管制計畫」,經檢視貴公司領有之許可文件(證書字號:高市府環土排許字 第00123-03號 )廢污水(前)處理設施資料表(頁次:12/41)緩衝槽(序號:T01-01)登載之懸浮固體最高濃度限值序為800 mg/L;惟於108年9月19日於緩衝槽(序號:T01-01)進行採樣,檢測項目中懸浮固體化驗結果為1200 mg/L,前述情形為原廢水水質項目數值超過核准最大量,未依許可登載事項(核准範圍)運作。上述行為顯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事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者,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後,並依登記事項運作,始得排放廢(污)水。…」之規定。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30-109-050001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前鎮區明孝里漁港中二路五九號
    水污染 2016/11/17 高雄市 NT$1,584,000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30-105-110009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前鎮區明孝里漁港中二路五九號
    水污染 2015/12/24 高雄市 NT$63,000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30-104-120020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前鎮區明孝里漁港中二路五九號
    水污染 2015/06/23 高雄市 NT$170,000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30-104-060023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前鎮區明孝里漁港中二路五九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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