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 |
2024/09/09 |
桃園市 |
NT$16,5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合眾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住宅新建工程(地號:本市觀音區大觀段397-16、397-17、397-18、397-19地號等4筆)稽查,現場發現前述新建工程已先行動工且主體結構已大致完工,惟該工程係屬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之第一級營建工地(空污管編:H112HC1031-1),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依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經查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府核准。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30-113-09001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南路六五號一一樓 |
營建工程 |
2024/07/15 |
新北市 |
NT$100,000 |
本局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於貴公司所主辦之「森原建設淡水馬偕段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11FA****-*)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28點,影響防制效果:1.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缺失4點。2.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記缺失4點。3.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4.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廢棄物之車行出入口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23-113-07000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7、8、1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第4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南路六五號一一樓 |
水污染 |
2023/12/11 |
宜蘭縣 |
NT$18,000 |
該公司所有「家心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住宅新建工程(A1~A3、A5~A9、B1~B3、B5、B6、C1~C3、C5、C6)」,達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規定,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業別42營建工地(為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道路、隧道工程、管線工程、橋樑工程、區域開發工程)之事業,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以下簡稱削減計畫),報請核准後並據以實施。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9月8日派員前往前揭營建工程稽查,現場已完成地上三層主體結構,惟仍未檢具削減計畫報請核准,核已違反前揭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並依同法第46條規定處以罰鍰。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12-12000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宜蘭縣三星鄉大洲三段五六二地號,大洲三段五六三地號,大洲三段五六四地號,大洲三段五六五地號 |
營建工程 |
2023/03/30 |
臺南市 |
NT$150,000 |
本局人員於112年02月15日逕至貴址(H-2)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現場見工地出入口有泥沙帶出造成明顯路面色差記4點,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外緣設置之防塵網未完全覆蓋抑制粉塵記4點,於工地右側見有祼露區域,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記10點。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 |
23-112-03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10、11條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其附表一、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南路六五號一一樓 |
營建工程 |
2023/03/28 |
新北市 |
NT$100,000 |
本局派員至貴公司辦理之「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10F21005-1)稽查,並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計點合計34點,影響防制效果:(一)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缺失4點。(二)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三)裸露區域:未採行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配合定期灑水,記缺失10點。(四)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廢棄物之車行出入口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23-112-03000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9條及第1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4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南路六五號一一樓 |
營建工程 |
2022/07/25 |
臺北市 |
NT$100,000 |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未符合規定(查核缺失點數總計10點(含)以上)。(第一級營建工程工地內之車行路徑,實施面積未達80%[缺失點數4點]、營建工地裸露地表未採行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規定防制措施之一[缺失點數10點],查核缺失點數總計14點;污染程度A=1,污染物項目B=1.5,污染特性C=1,影響程度D=1,加重或減輕裁罰事項E=-0.7)(工程名稱:圓山帝寶住宅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08建字第0065號)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
23-111-07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9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南路六五號一一樓 |
水污染 |
2021/01/12 |
宜蘭縣 |
NT$6,000 |
未依規定於109年1月31日前申報廢(污)水處理設施之操作、放流水水質水量之檢驗測定、用電紀錄及其他相關廢(污)水處理文件 |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
30-110-01000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宜蘭縣頭城鎮河堤路八號 |
一般廢棄物 |
2021/01/06 |
臺北市 |
NT$1,200 |
公、私有土地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未妥善管理致雜草叢生,攀越土地建築線外或雜草自基部至頂端之高度超過五十公分妨礙觀瞻者,經稽查人員勸導改善,七日內仍未完成改善者(空地雜草高度超過50公分,影響環境衛生)(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10-01068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南路六五號一一樓 |
營建工程 |
2020/04/10 |
桃園市 |
NT$100,000 |
(1)工地週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3)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23-109-04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8條、第10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南路六五號一一樓 |
噪音污染 |
2019/04/11 |
臺中市 |
NT$3,000 |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灌漿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局公告修正「臺中市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點或場所」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22-108-040021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規定裁處。 |
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南路六五號一一樓 |
水污染 |
2019/01/08 |
新北市 |
NT$12,000 |
貴公司所屬「合眾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住宅新建工程」為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惟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逕行施工。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30-108-01000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南路六五號一一樓 |
營建工程 |
2018/09/27 |
臺中市 |
NT$100,000 |
本局於107年7月30日至貴局辦理之「合眾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工地稽查,工區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8條規定設置相關防制設施,合計缺失14點,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107-09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訂定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及第8條規定,爰依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處分。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南路六五號一一樓 |
營建工程 |
2018/09/03 |
新北市 |
NT$100,000 |
貴公司主辦「尚志土城員和段住宅新建一期工程(管制編號:F104FD2008-1)」,現場作業中,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共計34點,影響防制效果:(一) 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程區域,記缺失4點。(二) 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缺失10點。(三)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四)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23-107-090002 |
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南路六五號一一樓 |
營建工程 |
2018/06/27 |
新北市 |
NT$100,000 |
本局派員至貴公司辦理之「立信偉業股份有限公司五股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04FF1029-1)工地稽查,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一)工地周界:圍籬高度不符合營建工程等級之規定或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記缺失4點(二)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三)結構體: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鷹架)外緣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未將工程結構體及其外牆完全覆蓋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以上缺失總計達18點。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 |
23-107-06000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10條及第11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後段、第2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南路六五號一一樓 |
水污染 |
2018/05/10 |
臺中市 |
NT$10,000 |
貴公司位於本市沙鹿區南勢坑南勢坑小段89地號等43筆施作「佳璽建設沙鹿區南勢坑住宅新建工程」,經查該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已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中營建工地之事業定義,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並業已完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該工程已於104年5月25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30-107-05001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南路六五號一一樓 |
水污染 |
2018/02/03 |
彰化縣 |
NT$10,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30-107-02002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南路六五號一一樓 |
水污染 |
2017/12/12 |
新北市 |
NT$10,000 |
貴公司所屬「102股建字第00666號新建工程」為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經查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經本局核准即逕行施工,應作為義務而不作為仍處於繼續中,行為義務既未消滅。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6-12002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行為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南路六五號一一樓 |
水污染 |
2017/12/01 |
新北市 |
NT$10,000 |
貴公司所屬「103股建字第00498號新建工程」為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經查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經本局核准,即逕行施工。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6-12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行為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南路六五號一一樓 |
水污染 |
2017/03/31 |
宜蘭縣 |
NT$1,290,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6-03000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南路六五號一一樓 |
營建工程 |
2017/03/22 |
新北市 |
NT$100,000 |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於貴公司辦理之工地稽查,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1.工地周界: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記4點。2.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10點。3.行車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措施,記10點。4.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10點。5.結構體: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外緣之防塵網,未將工程結構體及外牆完全覆蓋,致影響防制效果,記4點。前項缺失記點總計達38點,超過10點以上之規定。 |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106-030007 |
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第10條、第11條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第56條第2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南路六五號一一樓 |
水污染 |
2016/12/07 |
新竹縣 |
NT$1,344,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5-12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南路六五號一一樓 |
水污染 |
2016/09/26 |
宜蘭縣 |
NT$24,000 |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5-09001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10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宜蘭縣頭城鎮烏石港段一七九地號,烏石港段一七九之一地號,烏石港段一七九之二地號,烏石港段一七九之三地號,烏石港段一七九之四地號,烏石港段一七九之五地號 |
環境影響評估 |
2016/07/15 |
新北市 |
NT$300,000 |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10-105-070002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南路六五號一一樓 |
固定空污 |
2016/06/21 |
桃園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
20-105-06001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南路六五號一一樓 |
水污染 |
2016/06/17 |
高雄市 |
NT$18,000 |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5-06001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南路六五號一一樓 |
水污染 |
2016/04/01 |
臺北市 |
NT$13,000 |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3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5-04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3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南路六五號一一樓 |
一般廢棄物 |
2016/03/18 |
臺中市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5-030414 |
施工作業時無妥善污染防制措施,致泥沙污水污染周遭道路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南路六五號一一樓 |
一般廢棄物 |
2016/02/15 |
臺中市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5-020018 |
施工作業時無妥善污染防制措施,致破碎磁磚掉落污染地面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南路六五號一一樓 |
一般廢棄物 |
2016/02/03 |
臺中市 |
NT$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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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5-020012 |
施工作業時無妥善污染防制措施,致破碎磁磚掉落污染地面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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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南路六五號一一樓 |
水污染 |
2016/01/20 |
高雄市 |
NT$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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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5-01001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小港區厦莊段五六五之一六地號,厦莊段六六六地號 |
環境影響評估 |
2015/10/15 |
臺中市 |
NT$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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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10-104-100001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及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南路六五號一一樓 |
固定空污 |
2015/09/21 |
桃園市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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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
20-104-09002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南路六五號一一樓 |
一般廢棄物 |
2015/05/29 |
新北市 |
NT$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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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4-05194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及本府100年1月10日北府環衛字第0990127059號公告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本局處理民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一般廢棄物)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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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南路六五號一一樓 |
環境影響評估 |
2015/05/11 |
新北市 |
NT$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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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10-104-050001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暨「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4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南路六五號一一樓 |
水污染 |
2015/01/19 |
新竹市 |
NT$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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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4-01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市北區北門段一七七三地號 |
營建工程 |
2015/01/15 |
臺南市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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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23-104-010004 |
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暨收費辦法第5條第1項及第6條第2款之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5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南路六五號一一樓 |
營建工程 |
2013/03/15 |
臺北市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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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102-030004 |
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第6條、第7條、第8條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南路六五號一一樓 |
環境影響評估 |
2011/09/29 |
新北市 |
NT$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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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10-100-090001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及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南路六五號一一樓 |
一般廢棄物 |
2011/09/16 |
臺北市 |
NT$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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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41-100-09223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款裁處。 |
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南路六五號一一樓 |
環境影響評估 |
2010/06/15 |
新北市 |
NT$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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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10-099-060001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並依同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 |
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南路六五號一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