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空污 |
2025/01/16 |
桃園市 |
NT$160,000 |
貴公司從事混凝土製造作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瀝青拌合程序-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操證字號第H6739-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2月16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違規情形如下:一、旋轉式乾燥爐(E306)接縫處未密合,致爐內廢氣未妥善收集,廢氣逕由接縫處逸散。二、旋轉式乾燥爐(E311)至防制設備「其他後燃燒器」(A310)設備接縫處未密合,致爐內廢氣未妥善收集,廢氣逕由接縫處逸散。三、綜上,貴公司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密閉收集。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4-01000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龍潭區高平里粗坑路八二巷七二號 |
固定空污 |
2024/10/16 |
桃園市 |
NT$100,000 |
貴公司從事混凝土製造作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瀝青拌合程序-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操證字號第H6739-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8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現場旋轉式乾燥爐(E311)運作中,惟乾燥爐接縫處未密合,致爐內廢氣未妥善收集,逕自接縫處逸散,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密閉收集。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3-10001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龍潭區高平里粗坑路八二巷七二號 |
固定空污 |
2022/11/08 |
桃園市 |
NT$160,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6月24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稽查前於周界巡視可嗅得異味散布之情事,稽查時該製程程序(M01)作業中,查獲貴公司違規情形如下:(1)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旋風分離器(A201及A202)有破損致未密閉收集,製程產生之污染物持續排放至大氣中,污染空氣。(2)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旋風分離器(A201及A202)之壓降數值皆為0mmH2O。(3)綜上,皆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造成周界空氣污染。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1-11000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龍潭區高平里粗坑路八二巷七二號 |
固定空污 |
2022/03/24 |
桃園市 |
NT$50,000 |
貴公司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瀝青拌合程序(含堆置場)-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證號:操證字第H6739-00號」操作許可證,屬本府108年8月29日府環空字第1080212699號公告桃園市第二批應設置監控連線設施之固定污染源;貴公司於110年12月10日提報確認報告書,因實質審查補正日數超過90日,本府於111年1月7日駁回申請,貴公司未於公告日起1年內完成設置及提報監控連線設施確認報告書,核已違反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 |
20-111-030040 |
違反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第11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龍潭區高平里粗坑路八二巷七二號 |
固定空污 |
2021/12/22 |
桃園市 |
NT$100,000 |
查貴公司將砂石、瀝青刨除料堆置於本市龍潭區龍源段750地號上,惟與許可證核定堆置地號不符,貴公司未依許可內容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0-12002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龍潭區高平里粗坑路八二巷七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1/06/16 |
桃園市 |
NT$6,000 |
貴公司將未經篩分破碎瀝青刨除料逕以每噸80元委託未領有清除許可之陳○○清運,且未知後續流向,貴公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40-110-06003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龍潭區高平里粗坑路八二巷七二號 |
固定空污 |
2020/03/17 |
桃園市 |
NT$100,000 |
貴公司前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操證字第H2950-06號」,有效期限自107年1月2日至108年11月4日,依貴公司來函檢附之檢測報告書,採樣日期為108年12月12、13、17、23日,採樣時相關污染源皆運作中,貴公司於執行空氣污染物檢測時,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污染源之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9-03002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龍潭區高平里粗坑路八二巷七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9/07/30 |
桃園市 |
NT$100,000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瀝青拌合程序-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含堆置場)(M01)」操作許可證(證號:H2950-06號),108年5月30日稽查時,現場物料裝卸運作中,本府環境保護局稽查時發現下列事項未符合規定(一)物料堆置:阻隔牆高度未達實際高度1.25倍,記缺失4點。(二)物料輸送:輸送管道未完全密閉或有破損情形,記4點。(三)車行路徑:舖設混凝土,惟有路面色差記4點。(四)車輛清洗:運輸車輛離場前,未清洗車體及輪胎,記10點,前述缺失共記22點,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0-108-07004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龍潭區高平里粗坑路八二巷七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9/07/29 |
桃園市 |
NT$200,000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瀝青拌合程序(含堆置場)-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H2950-06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5月30日派員至貴公司進行查核,查核時污染源(E306~E310、E340)運作中,惟發現貴公司有下列缺失:(一)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312)之洗滌器壓降為90mmH2O,與許可證(頁次:36/51)核定之操作值(25~75mmH2O)不符。(二)現場設置2個放置錠子油(含輕石蠟型基礎油)及再生劑(含芳香烴)之儲槽,供污染源固體、液體混合設備(濕式)E210為稀釋劑使用,其2儲槽未編列於許可證內容中(頁次:13/51)。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8-07004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龍潭區高平里粗坑路八二巷七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8/08/06 |
桃園市 |
NT$300,000 |
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5月2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之袋式集塵器(A311)所設壓差計未有指示液,現場經貴公司人員添加指示液後發現壓差計已破損,爰認未維持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監測儀錶正常運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07-08000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龍潭區高平里粗坑路八二巷七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8/08/06 |
桃園市 |
NT$300,000 |
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5月2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之固定污染源-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情形,袋式集塵器(A204)壓差355 mmH2O,與許可登載10%(80~300mmH2O)不符。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7-08000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龍潭區高平里粗坑路八二巷七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8/07/26 |
桃園市 |
NT$200,000 |
貴公司砂石堆置場(X101)之堆置地號為本市龍潭區龍源段0704-0000及0705-0000地號,與許可證登載內容龍潭區龍源段0705-0000地號不符,未依許可證登載內容進行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7-07002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龍潭區高平里粗坑路八二巷七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8/07/17 |
桃園市 |
NT$100,000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H2950-06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6月11日派員至貴公司進行查核,發現貴公司於地號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7-07001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龍潭區高平里粗坑路八二巷七二號 |
水污染 |
2018/07/05 |
桃園市 |
NT$33,000 |
土石堆置場所未設置有效導雨設施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7-07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龍潭區高平里粗坑路八二巷七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8/03/13 |
桃園市 |
NT$100,000 |
查貴公司屬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檢測頻率為第2級,排放管道P302粒狀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應每6個月檢測1次,於每年1月至6月期間及7月至12月期間內應各執行一次檢測;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固定空氣污染源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未依法於106年1月至6月期間內進行檢測,且未於該系統申報檢測結果,核已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
20-107-03001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龍潭區高平里粗坑路八二巷七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7/10/12 |
桃園市 |
NT$200,000 |
貴公司污染源旋轉式乾燥爐有明顯破損,無法有效收集廢氣,致空氣污染物明顯逸散至大氣中。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06-10001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龍潭區高平里粗坑路八二巷七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7/07/18 |
桃園市 |
NT$100,000 |
貴公司固定污染源旋轉式乾燥爐作業時,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旋風分離器因破損而無法有效收集各種空氣污染物,致空氣污染物明顯逸散至大氣中。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06-07003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龍潭區高平里粗坑路八二巷七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7/07/18 |
桃園市 |
NT$100,000 |
貴公司X001堆置場之瀝青刨除料堆置高度與許可高度不符,另新增一處瀝青刨除料堆置場未登載於許可證內。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6-07003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龍潭區高平里粗坑路八二巷七二號 |
水污染 |
2017/06/30 |
桃園市 |
NT$30,000 |
貴公司秤重設備輸送至固體、液體混合設備(濕式)之關閉氣門幫浦故障,導致重油洩漏至廠區經雨水溝續流污染承受水體(打鐵坑溪)。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06-06007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龍潭區高平里粗坑路八二巷七二號 |
水污染 |
2017/06/30 |
桃園市 |
NT$30,000 |
貴公司秤重設備(E309)輸送至固體、液體混合設備(濕式)(E301)之關閉氣門幫浦故障,導致重油洩漏至廠區經雨水溝續流污染承受水體(打鐵坑溪),經限期改善,仍未完成改善。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06-06007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龍潭區高平里粗坑路八二巷七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5/06/11 |
桃園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0-104-06002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龍潭區高平里粗坑路八二巷七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4/08/05 |
桃園市 |
NT$2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3-08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龍潭區高平里粗坑路八二巷七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4/06/17 |
桃園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3-06001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龍潭區高平里粗坑路八二巷七二號 |
一般廢棄物 |
2010/06/17 |
桃園市 |
NT$1,2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 |
41-099-06039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桃園市龍潭區高平里粗坑路八二巷七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0/02/25 |
桃園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099-02001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裁處。 |
桃園市龍潭區高平里粗坑路八二巷七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