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空污 |
2021/09/23 |
臺中市 |
NT$1,560,000 |
貴公司(大里廠)從事包裝用紙製造作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以下簡稱中區大隊)於109年12月9日會同本局及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臺中調查站、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至現場督察,查核時廠內製程作業中,貴公司(大里廠)領有固定污染源凹版印刷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督察時針對固定污染源凹版印刷作業程序(M01)排放管道(P101)進行空氣污染物「甲苯」稽查檢測作業,經檢測結果為6.37 g/s,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甲苯排放標準1.95 g/s),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10-09003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里區大元里國光路一段一二五巷五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1/09/09 |
臺中市 |
NT$60,000 |
貴公司大里廠從事包裝用紙製造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109年12月9日執行督察結果,查核貴公司電鍍製程廢水處理設備產出之污泥(A-8801)等有害事業廢棄物,以塑膠袋盛裝並貯存於廠外塑膠槽內,未分類編號及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 |
40-110-09001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里區大元里國光路一段一二五巷五號 |
固定空污 |
2021/07/20 |
臺中市 |
NT$200,000 |
貴公司(大里廠)從事包裝用紙製造作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以下簡稱中區大隊)於109年12月9日會同本局及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臺中調查站、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至現場督察,查核時廠內製程作業中,貴公司(大里廠)領有固定污染源凹版印刷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核對現場查獲廠內發現噴粉機1台,且現場運作中,並有使用原料進行噴粉作業,惟未於許可證內登載;積層貼合區(E004)與無溶劑貼合機廢氣管道先匯合後再與印刷機(E101)廢氣管道匯合,與許可證登載廢氣流向不符;洗滌塔(A001)及前端製程(印刷作業區(E001)及塗佈機(E102))運作中,惟防制設備(A001)廢氣入口前端溫度計因故障致無法有效判讀數值,與許可證登載內容不符,上述情形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
20-110-07001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里區大元里國光路一段一二五巷五號 |
固定空污 |
2021/03/23 |
臺中市 |
NT$450,000 |
貴公司(大里廠)從事包裝用紙製造作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以下簡稱中區大隊)於109年12月9日會同本局及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臺中調查站、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至現場督察,查核時廠內製程作業中,核對現場查獲缺失如下:(一)印刷作業區(E001)廢氣管道尚未與塗佈機(E102)廢氣管道匯合前有破損之情事(FID量測破洞處VOCs濃度為140ppm)。 (二)印刷機(E101)廢氣管道尚未與積層貼合區(E004)及無溶劑貼合機匯合前有破損之情事(FID量測破洞處VOCs濃度為113ppm)。(三) 積層貼合區(E004)與無溶劑貼合機之廢氣收集管道匯合後有破損之情事(FID量測破洞處VOCs濃度為66.02ppm)。綜上,前揭共計3處製程設備廢氣收集管道破損未能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造成廢氣洩漏之情事,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
20-110-03004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里區大元里國光路一段一二五巷五號 |
水污染 |
2020/06/21 |
臺中市 |
NT$210,00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9-06002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里區大元里國光路一段一二五巷五號 |
固定空污 |
2020/05/27 |
臺中市 |
NT$100,000 |
查貴公司(大里廠)領有凹版印刷作業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790-01號),本局於109年3月16日派員至貴公司(大里廠)執行稽查作業,查獲下列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之情事,違規事項如下:(一)E102塗布機旁尚有押出機1台,入料機2台(1台備用),廢氣收集至A001洗滌塔處理後排放,未登載於許可證內。(二)E004積層貼合區之原料尚有聚氨酯樹脂CX-2750(含乙酸乙酯)及乙酸乙酯,均為許可證未核定之項目。(三)一樓設有烘箱室2間,其廢氣於出入口開關時逸散至製程區,經收集至A002處理後排放,與許可證登載不符。(四)廠內A001、A002、A003洗滌塔均未裝水錶,亦無相關補水紀錄。(五)無溶劑貼合機區查核時未運作,確認該機台將廠內印刷機之半成品膜貼合,與物料流向不符。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20-109-05004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里區大元里國光路一段一二五巷五號 |
固定空污 |
2020/05/27 |
臺中市 |
NT$200,000 |
本局於109年3月16日派員至貴公司(大里廠)執行稽查作業,查核時現場凹版印刷作業程序正常運作中,查貴公司(大里廠)A002洗滌塔前端廢氣管線破損,並以紅外線氣體顯像儀掃瞄該處可見明顯揮發性有機物外洩,另現場將紙材半成品於裁切機裁切時可見明顯之粉塵,且集氣後未經防制設施處理而逕排大氣,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09-05004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
臺中市大里區大元里國光路一段一二五巷五號 |
固定空污 |
2015/07/09 |
臺中市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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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4-07004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同法第56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里區大元里國光路一段一二五巷五號 |
固定空污 |
2013/04/08 |
臺中市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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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02-04001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里區大元里國光路一段一二五巷五號 |
水污染 |
2013/01/08 |
臺中市 |
NT$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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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2-01000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里區大元里國光路一段一二五巷五號 |
水污染 |
2011/05/25 |
臺中市 |
NT$1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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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0-05001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 |
臺中市大里區大元里國光路一段一二五巷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