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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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霈淳 | 董事 | 19.16% |
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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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壓電纜 一批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108/06/13 | 143168.0 | 是 |
PVC被覆PEX絕緣電纜一批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106/06/29 | 否 | |
600V EPR電纜等一批9項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發電廠 | 106/06/22 | 否 | |
PVC被覆PEX絶緣電纜(15KV)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106/06/07 | 否 | |
PVC電纜等共4項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 | 106/05/17 | 300000.0 | 是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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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 | 2024/10/25 | 苗栗縣 | NT$5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566-RZ)於113年9月5日行經本縣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頭份市永貞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3-10044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彰化縣和美鎮嘉犁里東原路三四九巷一六八號一樓 |
移動污染 | 2021/12/02 | 臺中市 | NT$3,000 | 霈紳企業有限公司所有車號8L-8779車輛於110年11月5日15時14分行經臺中市西屯區工業五路13之2號附近,經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1.4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 21-110-11002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 | 彰化縣和美鎮嘉犁里東原路三四九巷一六八號一樓 |
移動污染 | 2017/10/19 | 南投縣 | NT$3,000 | 車輛排放黑煙污染度達1.5m-1,超過1.2m-1之法定標準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6-10001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 | 彰化縣和美鎮嘉犁里東原路三四九巷一六八號一樓 |
移動污染 | 2017/07/05 | 臺中市 | NT$3,000 | 霈紳企業有限公司所有車號7538-GC車輛於106年06月07日15時29分行經臺中市西屯區工業五路13之2號附近,經本局執行路邊攔查,稽查人員以不透光率試驗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1.5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試驗結果為檢測結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6-06001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1裁處。 | 彰化縣和美鎮嘉犁里東原路三四九巷一六八號一樓 |
移動污染 | 2012/02/21 | 彰化縣 | NT$3,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 21-101-02007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暨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1裁處。 | 彰化縣和美鎮嘉犁里東原路三四九巷一六八號一樓 |